灵武市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灵武市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 15: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宁夏兴 (略)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宁夏兴 (略) ) |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赛钰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略) 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怀远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兴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赛钰鑫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报名回执单.docx |
项目概况
(略) 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由代理机构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YCZC*
项目名称: (略) 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由代理机构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宁夏兴 (略) *@*63.com。(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发送至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宁夏兴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宁夏兴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司法局
地址: (略) 怀远路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兴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
联系方式:赛钰鑫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赛钰鑫
电 话: 095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 15: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宁夏兴 (略)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宁夏兴 (略) ) |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赛钰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略) 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怀远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兴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赛钰鑫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报名回执单.docx |
项目概况
(略) 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由代理机构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YCZC*
项目名称: (略) 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由代理机构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宁夏兴 (略) *@*63.com。(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发送至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宁夏兴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宁夏兴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司法局
地址: (略) 怀远路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兴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 (略) 子
联系方式:赛钰鑫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赛钰鑫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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