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渝05强清36号关于重庆市金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3渝05强清36号关于重庆市金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略) 金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略) 第五 (略) 于2023年5月4日以(2022)渝05清申1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机电控股(集团) (略) 金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集团)有限公司( (略) )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5月8日以(2023)渝05强清36号指定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 (略) 金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经过清算组调查审核, (略) 存在职工债权。管理人确认,截至目前,职工债权金额为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清算组书面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管理人不予更正,职工应自收到不予更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 (略) 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略) 金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11月29日
(略) 金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略) 第五 (略) 于2023年5月4日以(2022)渝05清申1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机电控股(集团) (略) 金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集团)有限公司( (略) )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5月8日以(2023)渝05强清36号指定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 (略) 金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经过清算组调查审核, (略) 存在职工债权。管理人确认,截至目前,职工债权金额为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清算组书面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管理人不予更正,职工应自收到不予更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 (略) 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略) 金通报废汽车回收处理(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11月2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