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其他社会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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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其他社会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
项目名称: 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需求详情:

1、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岗前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委托的劳务派遣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工资待遇3500元/人/月(含五险个人和单位承担部分以及劳务派遣服务费,劳务派遣中介机构每月必须按时为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32位聘用人员支付薪金及五险等费用,具体详见附件1) 3、每月18日前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将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保费及劳务派遣服务费支付给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在收到相关款项后3日内向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有效发票,并必须在3日内给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 32位劳动聘用人员足额发放相应的报酬以及按时全额缴纳五险费用,并为劳动聘用人员及时办理入职、离职等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4、所委托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必须保证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每月有32人(现有工作人员12名。共计32名。)在岗工作,并保证派遺聘用人员的用人标准。 5.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服务周期: 6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爱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联系人: 肖宏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6-*
四、参与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
项目名称: 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需求详情:

1、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岗前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委托的劳务派遣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工资待遇3500元/人/月(含五险个人和单位承担部分以及劳务派遣服务费,劳务派遣中介机构每月必须按时为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32位聘用人员支付薪金及五险等费用,具体详见附件1) 3、每月18日前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将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保费及劳务派遣服务费支付给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在收到相关款项后3日内向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有效发票,并必须在3日内给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 32位劳动聘用人员足额发放相应的报酬以及按时全额缴纳五险费用,并为劳动聘用人员及时办理入职、离职等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4、所委托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必须保证爱辉区政务服务中心每月有32人(现有工作人员12名。共计32名。)在岗工作,并保证派遺聘用人员的用人标准。 5.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服务周期: 6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爱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联系人: 肖宏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6-*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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