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2024年全辖文明优质服务督导检查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2024年全辖文明优质服务督导检查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2024年全辖文明优质服务督导检查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9 16:11:17
中 (略) 分行
类型:竞争性磋商
(略) 大连金普新区分 (略) (略) 开发区金马路158号,现拟对2024年全辖文明优质服务督导检查项目进行竞性磋商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大连金普新区分行2024年全辖文明优质服务督导检查项目
二、项目编号:BOCJP-2023GH002;
三、项目内容:拟外聘第三方机构根据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文明优质服务标准,对 (略) 大连金普新区辖属21个营业网点进行暗访检查及非现场检查(以实际结算为准),检查人员需熟悉中国银行文明优质服务规范,具备录像检查、暗访检查经验;
四、预算金额:¥108,0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4、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七、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食品销售许可证、其他相关的资质文件及授权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供应商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
说明: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套,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超过上述时间不再接收。
九、报名地点: (略) 金州区金马路158号十楼工会。
十、磋商时间与地点:具体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略) 开发区金马路158号12楼会议室。
十一、采 购 人: (略) 大连金普新区分行
联系人:陈文斌, 电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2024年全辖文明优质服务督导检查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9 16:11:17
中 (略) 分行
类型:竞争性磋商
(略) 大连金普新区分 (略) (略) 开发区金马路158号,现拟对2024年全辖文明优质服务督导检查项目进行竞性磋商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大连金普新区分行2024年全辖文明优质服务督导检查项目
二、项目编号:BOCJP-2023GH002;
三、项目内容:拟外聘第三方机构根据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文明优质服务标准,对 (略) 大连金普新区辖属21个营业网点进行暗访检查及非现场检查(以实际结算为准),检查人员需熟悉中国银行文明优质服务规范,具备录像检查、暗访检查经验;
四、预算金额:¥108,0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4、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七、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食品销售许可证、其他相关的资质文件及授权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供应商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
说明: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套,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超过上述时间不再接收。
九、报名地点: (略) 金州区金马路158号十楼工会。
十、磋商时间与地点:具体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略) 开发区金马路158号12楼会议室。
十一、采 购 人: (略) 大连金普新区分行
联系人:陈文斌,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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