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消防维保和消防值班项目招标公告
年度消防维保和消防值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2024-2025年度消防维保和消防值班项目,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服务地点: (略)
2.2招标范围及规模:
维保服务范围:天府广场物业区、地铁大厦写字楼及停车场区域、世纪城上闲里商业区、世纪城上闲里商超区域、 (略) 地铁站物业区、成都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物业区、成都西站物业区、元华车辆段活动中心、元华车辆段A栋405编播集控系统设备房、东大路地铁站物业区内以及其他招标人指定区域的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广播系统、消防通信等)、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水泵系统等)、防排烟系统(含送、排风机、防排烟系统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含水泵系统等)、消防联动设备(含防烟防火阀、防火卷帘等)、建筑防火分隔设施及食堂配套消防设施等全部消防系统及附属设备的各项维保服务工作(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值班服务范围:天府广场物业区、 (略) 地铁站物业区、成都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物业区、成都西站物业区、东大路地铁站物业区的消防控制室以及其他招标人指定区域的消防值班管理工作(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24 个月,暂定开始时间 2024 年 1 月 1 日,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资质要求
/
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业绩要求
近5年(20 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年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 消防工程维保或值班项目 类似项目业绩。
备注: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 / 学历, / 职称及以上,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不超过 / 岁,至少担任过 1 个已完成的年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 消防工程维保或值班项目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
(2)技术负责人
须具有 / 学历, / 职称及以上,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不超过 / 岁,至少担任过 1 个已完成的年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 消防工程维保或值班项目 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备注:
1)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足 6个月的,还须提供入职证明)。
2)提供职(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业绩合同无法证明人员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人员任命书或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3)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 (略) 投标禁入期。
3.1.6其他要求: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1443)完成供应商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和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 (略)
地 址: (略) 双流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邮 编:*
联系人及电话:技术: 杨 先生 电话:028-*
商务: 傅 女士 电话: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2024-2025年度消防维保和消防值班项目,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服务地点: (略)
2.2招标范围及规模:
维保服务范围:天府广场物业区、地铁大厦写字楼及停车场区域、世纪城上闲里商业区、世纪城上闲里商超区域、 (略) 地铁站物业区、成都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物业区、成都西站物业区、元华车辆段活动中心、元华车辆段A栋405编播集控系统设备房、东大路地铁站物业区内以及其他招标人指定区域的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广播系统、消防通信等)、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水泵系统等)、防排烟系统(含送、排风机、防排烟系统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含水泵系统等)、消防联动设备(含防烟防火阀、防火卷帘等)、建筑防火分隔设施及食堂配套消防设施等全部消防系统及附属设备的各项维保服务工作(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值班服务范围:天府广场物业区、 (略) 地铁站物业区、成都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物业区、成都西站物业区、东大路地铁站物业区的消防控制室以及其他招标人指定区域的消防值班管理工作(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24 个月,暂定开始时间 2024 年 1 月 1 日,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资质要求
/
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业绩要求
近5年(20 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年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 消防工程维保或值班项目 类似项目业绩。
备注: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 / 学历, / 职称及以上,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不超过 / 岁,至少担任过 1 个已完成的年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 消防工程维保或值班项目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
(2)技术负责人
须具有 / 学历, / 职称及以上,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不超过 / 岁,至少担任过 1 个已完成的年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 消防工程维保或值班项目 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备注:
1)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足 6个月的,还须提供入职证明)。
2)提供职(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业绩合同无法证明人员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人员任命书或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3)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 (略) 投标禁入期。
3.1.6其他要求: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1443)完成供应商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和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 (略)
地 址: (略) 双流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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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傅 女士 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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