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餐饮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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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餐饮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餐饮经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17: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见附件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7室。
预算金额 ¥9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工、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
采购单位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珠区敦和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工020-*-160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邮箱:*@*ttp://**)
附件:
附件1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餐饮经营服务招标文件.zip
附件2 委托代理协议.pdf

项目概况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餐饮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3B178FG061F

项目名称: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餐饮经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 (略) 社会福利服 (略) 病人、养 (略) 内员工提供膳食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在合同签订周期满一年,招标人对服务商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双方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参照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在合同签订周期满一年,招标人对服务商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双方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②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900万元(非政府采购项目,非财政预算资金)

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可登*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     

地址: (略) 海珠区敦和路3号        

联系方式:何工020-*-1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陈工

电 话:  0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餐饮经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17: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见附件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7室。
预算金额 ¥9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工、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
采购单位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珠区敦和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工020-*-160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邮箱:*@*ttp://**)
附件:
附件1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餐饮经营服务招标文件.zip
附件2 委托代理协议.pdf

项目概况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餐饮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3B178FG061F

项目名称: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餐饮经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 (略) 社会福利服 (略) 病人、养 (略) 内员工提供膳食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在合同签订周期满一年,招标人对服务商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双方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参照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在合同签订周期满一年,招标人对服务商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双方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②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900万元(非政府采购项目,非财政预算资金)

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可登*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略) )     

地址: (略) 海珠区敦和路3号        

联系方式:何工020-*-1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陈工

电 话: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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