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无人机保险招标公告
2023年无人机保险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产业化公司现就 (略) 2023年无人机保险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无人机保险,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报价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具备询价物资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有厂家授权。结算时提供具有抵扣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须具备相应安装以及售后团队,具备24小时上门安装、检测、维修以及调试能力。 3.存在以下行为的供应商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9日15时30分 至 2023年12月0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4 供应商可登*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12月06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 (略) D203。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详细地址: (略) D203
邮政编码:
电 话: 022-*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略) 公告发布商城采购
电 话: *
传 真:
邮 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开户:
银行行号:
(略)
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产业化公司现就 (略) 2023年无人机保险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无人机保险,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报价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具备询价物资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有厂家授权。结算时提供具有抵扣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须具备相应安装以及售后团队,具备24小时上门安装、检测、维修以及调试能力。 3.存在以下行为的供应商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9日15时30分 至 2023年12月0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4 供应商可登*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12月06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 (略) D203。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详细地址: (略) D203
邮政编码:
电 话: 022-*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略) 公告发布商城采购
电 话: *
传 真:
邮 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开户:
银行行号:
(略)
日期: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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