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碎石加工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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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碎石加工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碎石加工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1.1 采购条件

本次碎石加工生产线采购项目(谈判编号:ZC*TPHW*)已列入浙江 (略) 集中采购预算,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采购人为浙江 (略) ,采购代理单位为浙江交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碎石加工生产线采购项目。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包,该包件的中标单位与浙江 (略) 签订合同,且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地点

备注

S4

脉冲袋式除尘器

/

3

(略) 内

金筑公司

砂石分离机

2

湿搅拌机

6

提升机

2

注:交货地址: (略) 内。

3.交货期: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设备品牌代理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S4包件的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合同(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或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 (略) (略) 、浙江 (略) 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

5.其他要求:(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4 采购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投标人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5日23时59分。

3.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2月5日23时59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2月6日23时59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浙江 (略) (http://**)上发布。

1.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 (略)

地 址: (略) 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5楼

联 系 人:胡永彪

电 话:0571-*

采购代理单位:浙江交 (略)

地 址: (略) 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 (略) 3号楼4楼。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63.com

监督部门:浙江交 (略) 风控管理部

地 址: (略) 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 (略) 3号楼4楼。

邮 编:*

电 话:0571-*

2023年11月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碎石加工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1.1 采购条件

本次碎石加工生产线采购项目(谈判编号:ZC*TPHW*)已列入浙江 (略) 集中采购预算,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采购人为浙江 (略) ,采购代理单位为浙江交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碎石加工生产线采购项目。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包,该包件的中标单位与浙江 (略) 签订合同,且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地点

备注

S4

脉冲袋式除尘器

/

3

(略) 内

金筑公司

砂石分离机

2

湿搅拌机

6

提升机

2

注:交货地址: (略) 内。

3.交货期: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设备品牌代理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S4包件的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合同(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或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 (略) (略) 、浙江 (略) 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

5.其他要求:(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4 采购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投标人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5日23时59分。

3.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2月5日23时59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2月6日23时59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浙江 (略) (http://**)上发布。

1.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 (略)

地 址: (略) 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5楼

联 系 人:胡永彪

电 话:0571-*

采购代理单位:浙江交 (略)

地 址: (略) 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 (略) 3号楼4楼。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63.com

监督部门:浙江交 (略) 风控管理部

地 址: (略) 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 (略) 3号楼4楼。

邮 编:*

电 话:0571-*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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