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地下车库引入第三方建设充电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2#地下车库引入第三方建设充电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略) ( (略) 团校)22#地下车库引入第三方建设充电桩项目, (略)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拟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 (略) ( (略) 团校)22#地下车库引入第三方建设充电桩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G-2023-16-ZX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 (略) ( (略) 团校)
地址: (略) 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
四、采购内容和预算
22#地下车库引入第三方建设充电桩项目
项目预算: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证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有效文书
(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和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请供应商在2023年12月7日12时前,将第五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格证明资料pdf文件发至招委办邮箱:*@*26.com 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招委办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回复至相应邮箱。
2.邮件标题为:22#地下车库引入第三方建设充电桩项目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供应商在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响应文件纸质版(一正两副)送至陕西 (略) 长安校区10号楼207会议室
八、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 (略) ( (略) 团校)22#地下车库引入第三方建设充电桩项目, (略)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拟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 (略) ( (略) 团校)22#地下车库引入第三方建设充电桩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G-2023-16-ZX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 (略) ( (略) 团校)
地址: (略) 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
四、采购内容和预算
22#地下车库引入第三方建设充电桩项目
项目预算: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证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有效文书
(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和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请供应商在2023年12月7日12时前,将第五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格证明资料pdf文件发至招委办邮箱:*@*26.com 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招委办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回复至相应邮箱。
2.邮件标题为:22#地下车库引入第三方建设充电桩项目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供应商在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响应文件纸质版(一正两副)送至陕西 (略) 长安校区10号楼207会议室
八、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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