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ICT行业创新基地合作办学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ICT行业创新基地合作办学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ICT行业创新基地合作办学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交通 (略)
项目名称: ICT行业创新基地合作办学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我校与北京华晟经世 (略) 洽谈合作办学内容,公司深度参与合作专业设计、专业教学、专业管理、学生职业管理、就业服务等工作,学校每年划拨北京华晟经世 (略) 每位学生0.4万元的合作办学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结合当前的技术发 (略) 现有专业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培养掌握现代通信最新技术的工程建设与运维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支撑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朝向以云计算技术为核心的发展改革,学院将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专业作为校企协同育人的合作专业,要求合作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充分利用企业人才和技术资源,发挥企业在高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
一、本次教育服务费拟申请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北京华晟经世 (略) 是大学ICT专业群实训方案综合供应商,专注于把ICT行业前沿技术及主流设备引入到大学实践教学体系,并以反映行业人力资源需求的培养方案、同步于技术发展的完善教材、获得广泛认可的师资教学能力培养体系、模式创新的校企合作环境构建服务, (略) 校提供专业发展综合解决方案,符合我校专业建设发展的要求。
北京华晟经世 (略) 是中兴通讯开展教育合作的项目管理委托机构,2016年以来学校一直与其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教学资源平台、实验实训环境共建等合作。本次教育服务合作如采用传统招标采购方式, (略) 中标,则会在学生培养与就业、教学资源建设、与ICT产业链企业的合作等诸多方面给专业建设带来冲击,不符合成本效益最大化原则。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北京华晟经世 (略)
地址: (略) 通州区经 (略) 15号楼3层6-101 010-*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交通 (略)
联 系 人: 梁琳娜
联系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杭州莫干山路151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0571-*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925.8 KB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ICT行业创新基地合作办学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交通 (略)
项目名称: ICT行业创新基地合作办学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我校与北京华晟经世 (略) 洽谈合作办学内容,公司深度参与合作专业设计、专业教学、专业管理、学生职业管理、就业服务等工作,学校每年划拨北京华晟经世 (略) 每位学生0.4万元的合作办学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结合当前的技术发 (略) 现有专业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培养掌握现代通信最新技术的工程建设与运维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支撑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朝向以云计算技术为核心的发展改革,学院将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专业作为校企协同育人的合作专业,要求合作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充分利用企业人才和技术资源,发挥企业在高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
一、本次教育服务费拟申请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北京华晟经世 (略) 是大学ICT专业群实训方案综合供应商,专注于把ICT行业前沿技术及主流设备引入到大学实践教学体系,并以反映行业人力资源需求的培养方案、同步于技术发展的完善教材、获得广泛认可的师资教学能力培养体系、模式创新的校企合作环境构建服务, (略) 校提供专业发展综合解决方案,符合我校专业建设发展的要求。
北京华晟经世 (略) 是中兴通讯开展教育合作的项目管理委托机构,2016年以来学校一直与其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教学资源平台、实验实训环境共建等合作。本次教育服务合作如采用传统招标采购方式, (略) 中标,则会在学生培养与就业、教学资源建设、与ICT产业链企业的合作等诸多方面给专业建设带来冲击,不符合成本效益最大化原则。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北京华晟经世 (略)
地址: (略) 通州区经 (略) 15号楼3层6-101 010-*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交通 (略)
联 系 人: 梁琳娜
联系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杭州莫干山路151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0571-*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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