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XCSY2023-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相城区 (略)
单位地址: (略) 相城区渭塘镇渭中东路56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血液净化信息管理系统;数量:1;单位:套。
报价:总预算为货物、人工、运输费、安装、调试、利润、税费以及其他费用在内的全包价。投标人不报或漏报均认为已含在报价中,不另外支付。
二、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3年12月1日09:00 至 2023年12月7日 16:00
地点: (略) 相城区 (略) 信息科
邮箱:*@*q.com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7日 16:00
四、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五、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4、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苏州”(http://**)等网站之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XCSY2023-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相城区 (略)
单位地址: (略) 相城区渭塘镇渭中东路56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血液净化信息管理系统;数量:1;单位:套。
报价:总预算为货物、人工、运输费、安装、调试、利润、税费以及其他费用在内的全包价。投标人不报或漏报均认为已含在报价中,不另外支付。
二、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3年12月1日09:00 至 2023年12月7日 16:00
地点: (略) 相城区 (略) 信息科
邮箱:*@*q.com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7日 16:00
四、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五、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4、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苏州”(http://**)等网站之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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