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2023年10月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制一金”落实情况的通报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2023年10月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制一金”落实情况的通报
通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略) 令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促 (略) 政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通知》( (略) 函〔2021〕755号)《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落实用工实名制全覆盖的通知》《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尽责的通知》(南建水函〔2022〕14号)《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压实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到岗履职尽责的通知》(南建水函〔2022〕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10月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未按要求落实“二制一金”管理(详见附件1)与 (略) 农民工工资管理系统线上发放工人工资(详见附件2)的企业进行全区通报,并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企业诚信扣5分处理。
为激励我区更多的建筑企业落实好“二制一金”管理的各项规定,配合属地政府积极参各项工作。现对2023年9月、10月全区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系统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考勤达到全勤的企业(详见附件3)进行全区通报,并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企业诚信加5分处理。
我局将不定期对全区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二制一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管理规定落实的企业进行通报,请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好相关规定,避免通报。
附件1:未按要求落实“二制一金”管理的企业扣分名单.xlsx
附件2: (略) 南海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海区2023年第三季度在建工程 (略) 工人工资系统情况的通报.pdf
附件3:南海区在建项目9月、10月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考勤连续达到全勤的企业名单 .xls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11月30日
通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略) 令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促 (略) 政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通知》( (略) 函〔2021〕755号)《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落实用工实名制全覆盖的通知》《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尽责的通知》(南建水函〔2022〕14号)《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压实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到岗履职尽责的通知》(南建水函〔2022〕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10月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未按要求落实“二制一金”管理(详见附件1)与 (略) 农民工工资管理系统线上发放工人工资(详见附件2)的企业进行全区通报,并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企业诚信扣5分处理。
为激励我区更多的建筑企业落实好“二制一金”管理的各项规定,配合属地政府积极参各项工作。现对2023年9月、10月全区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系统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考勤达到全勤的企业(详见附件3)进行全区通报,并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企业诚信加5分处理。
我局将不定期对全区在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二制一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管理规定落实的企业进行通报,请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好相关规定,避免通报。
附件1:未按要求落实“二制一金”管理的企业扣分名单.xlsx
附件2: (略) 南海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海区2023年第三季度在建工程 (略) 工人工资系统情况的通报.pdf
附件3:南海区在建项目9月、10月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考勤连续达到全勤的企业名单 .xls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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