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5-*)
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3]0435号
3、招标编号:2023-11-54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栾川县伏牛南路与鸾州大道交叉口以南
6、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伏牛南路与鸾州大道交叉口以南,新建立体停车场一座,占地面积约1258㎡,总建筑面积3998㎡。一层为车库和设备房,二层为车库及配套管理间、充电停车场,三至四层为办公室。建设内容包含停车场土建、安装及设备。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工期:90日历天
10、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00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各标段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1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栾川)。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栾川县城关镇耕莘东路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栾川县城幸福西路(橡树公馆小区大门西30米)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监管部门:栾川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基本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11月30日
一、招标条件
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5-*)
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3]0435号
3、招标编号:2023-11-54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栾川县伏牛南路与鸾州大道交叉口以南
6、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伏牛南路与鸾州大道交叉口以南,新建立体停车场一座,占地面积约1258㎡,总建筑面积3998㎡。一层为车库和设备房,二层为车库及配套管理间、充电停车场,三至四层为办公室。建设内容包含停车场土建、安装及设备。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工期:90日历天
10、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00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各标段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1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栾川)。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栾川县城关镇耕莘东路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栾川县城幸福西路(橡树公馆小区大门西30米)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监管部门:栾川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基本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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