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点培育项目支出审计情况及拟奖补金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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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点培育项目支出审计情况及拟奖补金额公示

根据《竹山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竹新农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 (略) 初步调查评审,报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开公示无异议,拟定参与2023年重点培育项目的7家主体, (略) 审计的7家主体建设投资情况及拟奖补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4日。公示期间:请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719-*,0719-*;短信:*,*;全国监督举报热线:12317;来信请寄:竹山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竹山县城关镇振武路4号)。

附件:2023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点培育项目投资审计情况及拟奖补资金汇总表

  2023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点培.xlsx



竹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

根据《竹山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竹新农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 (略) 初步调查评审,报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开公示无异议,拟定参与2023年重点培育项目的7家主体, (略) 审计的7家主体建设投资情况及拟奖补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4日。公示期间:请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719-*,0719-*;短信:*,*;全国监督举报热线:12317;来信请寄:竹山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竹山县城关镇振武路4号)。

附件:2023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点培育项目投资审计情况及拟奖补资金汇总表

  2023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点培.xlsx



竹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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