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校企合作生产性模具实
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校企合作生产性模具实
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校企合作生产性模具实训基地教学辅助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校企合作生产性模具实训基地教学辅助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88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鸿天 (略) | *.00元 | 30日历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 / | / | ||
第二名 | 四川 (略) | *.00元 | 30日历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 / | / | ||
第三名 | / | / | / |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鸿天 (略) 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 (略) 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重庆汇锦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资料未提供三轴立式加工芯片控制板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投标人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10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技术部分、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联系人:李长春,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校企合作生产性模具实训基地教学辅助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隆化职中“双优”中职学校优质专业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校企合作生产性模具实训基地教学辅助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88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鸿天 (略) | *.00元 | 30日历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 / | / | ||
第二名 | 四川 (略) | *.00元 | 30日历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 / | / | ||
第三名 | / | / | / |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鸿天 (略) 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 (略) 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重庆汇锦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资料未提供三轴立式加工芯片控制板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投标人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10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技术部分、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略) 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 (联系人:李长春,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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