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渠道清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秋季渠道清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秋季渠道清淤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智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XHPJ*
项目名称:2023年秋季渠道清淤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元):*.42元
最高限价(元):*.42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渠道清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30日(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智 (略) 盘锦分公司( (略) 兴隆台区科技街辽河左岸社区邻里中心项目2-11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隆台区科技街辽河左岸社区邻里中心项目2-1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
参加招标会议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2.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大洼三 (略)
地址:盘锦大洼三角洲开发区
联系人:王利楠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智 (略)
地址: (略) 兴隆台区科技街辽河左岸社区邻里中心项目2-110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盘锦友谊支行
账户名称:博智 (略) 盘锦分公司
账号:*9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项目概况
2023年秋季渠道清淤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智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XHPJ*
项目名称:2023年秋季渠道清淤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元):*.42元
最高限价(元):*.42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渠道清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30日(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智 (略) 盘锦分公司( (略) 兴隆台区科技街辽河左岸社区邻里中心项目2-11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隆台区科技街辽河左岸社区邻里中心项目2-1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
参加招标会议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2.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大洼三 (略)
地址:盘锦大洼三角洲开发区
联系人:王利楠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智 (略)
地址: (略) 兴隆台区科技街辽河左岸社区邻里中心项目2-110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盘锦友谊支行
账户名称:博智 (略) 盘锦分公司
账号:*9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