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机关养老服务综合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民政局机关养老服务综合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民政局机关 养老服务综合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S2023-46A)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 发布来源: (略) 民政局机关 项目概况 养老服务综合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5号B座7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2023-46A 项目名称:养老服务综合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3、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受权人的: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无法定代表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相关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到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5号B座709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领取(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5号B座709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5号B座7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2、供应商须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民政局机关 地址: (略) 南开区苍穹道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5号B座709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菁雯、薛晓羽 电 话:022-*、* 天津 (略) 2023年12月01日 |
(略) 民政局机关 养老服务综合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S2023-46A)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 发布来源: (略) 民政局机关 项目概况 养老服务综合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5号B座7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2023-46A 项目名称:养老服务综合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3、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受权人的: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无法定代表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相关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到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5号B座709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领取(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5号B座709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5号B座7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2、供应商须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民政局机关 地址: (略) 南开区苍穹道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5号B座709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菁雯、薛晓羽 电 话:022-*、* 天津 (略) 2023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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