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及托管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月湖盛园项目的工程物料类产品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受招标人 (略) (略) 的委托,宁波天恒 (略) 现就 (略) (略) 及托管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月湖盛园项目的工程物料类产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并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NBTH-*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略) (略) 及托管的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月湖盛园项目所需工程物料类产品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交货期: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7元(含税,税率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 (略) 、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09:30。
6.2 开标地点:宁波 (略) 阳光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宁波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宁波海曙区碶闸街169号
联系人:沈经理
电话:0574-*
主管单位: (略)
联系人:陈君英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 宁波天恒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1201室
联 系 人: 陈琛、吴钢铮
电 话: 0574-*
邮 箱: *@*63.com
监管单位:宁波 (略)
电话:0574-*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受招标人 (略) (略) 的委托,宁波天恒 (略) 现就 (略) (略) 及托管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月湖盛园项目的工程物料类产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并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NBTH-*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略) (略) 及托管的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月湖盛园项目所需工程物料类产品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交货期: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7元(含税,税率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 (略) 、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09:30。
6.2 开标地点:宁波 (略) 阳光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宁波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宁波海曙区碶闸街169号
联系人:沈经理
电话:0574-*
主管单位: (略)
联系人:陈君英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 宁波天恒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灵桥路255号中宁大厦1201室
联 系 人: 陈琛、吴钢铮
电 话: 0574-*
邮 箱: *@*63.com
监管单位:宁波 (略)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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