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枢纽环线铁路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南港北站调车实训基地工程需购混凝土岔枕采购公告
天津枢纽环线铁路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南港北站调车实训基地工程需购混凝土岔枕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南港北站调车实训基地工程,采购人为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南港北站调车实训基地工程需购混凝土岔枕。
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的物资名称、质量标准、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详见“附件1”。
3.运输方式:汽运
4.供货时间:确定中标后1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场监督管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或代理商;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2)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认证用标准或铁道部发布的技术条件要求且具有CRCC产品认证。
3.生产资质: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的相关生产资质材料。
4.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 (略)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 (略) 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 (略)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 (略) 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人,请于2023年12月1日12时至2023年12月04日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查询即可免费下载。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价人须确保签收时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密封包装上须体现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确保报价文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 (略) 河北区八马路8号),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五、评标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投标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在发布公告前,招标人可根据业务需要或计划变动,随时终止招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否决所有投标,因此对投标人造成的影响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6.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表(见附件1);
7.上述物资到达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
地 址: (略) 河北区八马路8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2-*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1日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南港北站调车实训基地工程,采购人为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南港北站调车实训基地工程需购混凝土岔枕。
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的物资名称、质量标准、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详见“附件1”。
3.运输方式:汽运
4.供货时间:确定中标后1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场监督管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或代理商;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2)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认证用标准或铁道部发布的技术条件要求且具有CRCC产品认证。
3.生产资质: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的相关生产资质材料。
4.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 (略)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 (略) 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 (略)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 (略) 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人,请于2023年12月1日12时至2023年12月04日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查询即可免费下载。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价人须确保签收时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密封包装上须体现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确保报价文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 (略) 河北区八马路8号),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五、评标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投标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在发布公告前,招标人可根据业务需要或计划变动,随时终止招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否决所有投标,因此对投标人造成的影响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6.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表(见附件1);
7.上述物资到达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
地 址: (略) 河北区八马路8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2-*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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