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口腔医院牙科手机类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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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口腔医院牙科手机类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略) (略) 牙科手机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编号:JLZS2023ZFCG023

二、 标的名称: (略) (略) 牙科手机类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85,160.00

四、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五、 采购内容:一批

六、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2023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2023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略)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7.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供应商已在代理机构成功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八、 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8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 (略) 东区东苑路187号,即中山四路裕中大厦西侧入)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人民币)。

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2.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获取磋商文件联系方式:李小姐、刘小姐 电 话:0760-*

九、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21409:0009:30

十、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1409:30

十一、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略) 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

十二、 开标评审时间:2023年121409:30

十三、 开标评审地点: (略) 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

十四、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刘小姐

地址: (略) 东区东苑路187号

电 话:0760-*

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

2023年1201

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略) (略) 牙科手机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编号:JLZS2023ZFCG023

二、 标的名称: (略) (略) 牙科手机类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85,160.00

四、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五、 采购内容:一批

六、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2023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2023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略)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7.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供应商已在代理机构成功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八、 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8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 (略) 东区东苑路187号,即中山四路裕中大厦西侧入)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人民币)。

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2.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获取磋商文件联系方式:李小姐、刘小姐 电 话:0760-*

九、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21409:0009:30

十、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1409:30

十一、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略) 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

十二、 开标评审时间:2023年121409:30

十三、 开标评审地点: (略) 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

十四、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刘小姐

地址: (略) 东区东苑路187号

电 话:0760-*

广州 (略) 中山分公司

2023年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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