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3年“成都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暨普法宣教培训会”网络视频直播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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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3年“成都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暨普法宣教培训会”网络视频直播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我局拟以公开比选方式,对“成都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暨普法宣教培训会网络视频直播服务”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二)本项目控制价:2.19万元。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项目地址:成都高新区。

(五)项目概况:为宣传生态文明思想,提高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能力,做好企业普法服务,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助力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计划于2023年12月对辖区街道办环保工作人员、工业企业等开展“成都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暨普法宣教培训会”现场视频直播,为期1天。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直播场地、直播设备、设备调试人员等,完成现场网络直播并录像,完成后提交一篇直播总结报告。

(六)直播场地:由供应商负责提供高新区内的室内直播场地,场地需满足以下要求:使用面积不少于30m2,中间无柱子遮挡,配备上行网速不低于50M/S的有线或者无线网络、配置不低于I7系统的电脑,至少2个光源档次不低于爱图仕300D、数量不低于2只的灯光设备。内设沙发,桌椅,有适合直播授课的背景。

(七)直播设施设备要求:全天直播时长不少于6小时,使用HD1080P高清摄像机,专业灯光,收音麦,声卡、领夹麦、照明装置等网络设备,搭建稳定的5G网络,提供同时可供上万人观看的网络直播平台,保障直播过程流畅清晰,声画效果好,实现观看人数实时在线显示,可实时点赞互动评论等功能,保障直播观看人数8000人以上。

(八)授课人员及费用:授课内容为4堂课。包含生态环境执法、普法讲座、环境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等内容。授课人员由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授课需求负责提供并支付授课费用,授课人员和授课内容需经采购人最终同意。

二、合同期限及价格

2.1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2合同价格:以中选价格为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已含税价。

2.3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人确认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成都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暨普法宣教培训会网络直播已按期正常执行,且供应商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后,采购人于网络直播完成且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直播录像并提供发票后30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三、服务费用的支付及违约责任的约定

3.1供应商提交方案和制作物件(如ppt、视频等),可采取直接送达、拷贝、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交给采购人;

3.2供应商应当对直播过程均制作录像,上述录像成果均应当保证1080P高清画质效果,剪辑方式纪实片,保证拍摄的视频声音清晰、视频画面美观,保证制作直播全程录像并保证一年内可以回看。如违约,采购人有权扣减“成都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暨普法宣教培训会”网络视频直播服务合同款1000元整。

3.3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网络直播义务,供应商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也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3.4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网络视频直播的,供应商应按本单合同执行额的原价进行补偿。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 (略) 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竞争性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五、公开比选安排

(一)比选程序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15: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比选申请书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647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竞争性比选人将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非现场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交文件和评审定在同一天。

(二)比选规则

成立由3人组成的公开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参选文件进行评比,及1人现场监督人员对比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三)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比,提交参选资料的供应商在10家(含10家)以内的,则全部进入评比环节,供应商大于10家的将随机抽取5-10家进入评比环节。

提交参选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若延长报名后,提交参选资料供应商为2家,则本次2家供应商直接进入评比环节。如提交参选资料供应商不足2家,则公开比选程序中止。

六、参选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承诺函

3、报价函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仅需提供正本一份)。

七、联络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

附件:1.承诺函

2.报价函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我局拟以公开比选方式,对“成都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暨普法宣教培训会网络视频直播服务”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二)本项目控制价:2.19万元。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项目地址:成都高新区。

(五)项目概况:为宣传生态文明思想,提高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能力,做好企业普法服务,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助力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计划于2023年12月对辖区街道办环保工作人员、工业企业等开展“成都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暨普法宣教培训会”现场视频直播,为期1天。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直播场地、直播设备、设备调试人员等,完成现场网络直播并录像,完成后提交一篇直播总结报告。

(六)直播场地:由供应商负责提供高新区内的室内直播场地,场地需满足以下要求:使用面积不少于30m2,中间无柱子遮挡,配备上行网速不低于50M/S的有线或者无线网络、配置不低于I7系统的电脑,至少2个光源档次不低于爱图仕300D、数量不低于2只的灯光设备。内设沙发,桌椅,有适合直播授课的背景。

(七)直播设施设备要求:全天直播时长不少于6小时,使用HD1080P高清摄像机,专业灯光,收音麦,声卡、领夹麦、照明装置等网络设备,搭建稳定的5G网络,提供同时可供上万人观看的网络直播平台,保障直播过程流畅清晰,声画效果好,实现观看人数实时在线显示,可实时点赞互动评论等功能,保障直播观看人数8000人以上。

(八)授课人员及费用:授课内容为4堂课。包含生态环境执法、普法讲座、环境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等内容。授课人员由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授课需求负责提供并支付授课费用,授课人员和授课内容需经采购人最终同意。

二、合同期限及价格

2.1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2合同价格:以中选价格为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已含税价。

2.3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人确认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成都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暨普法宣教培训会网络直播已按期正常执行,且供应商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后,采购人于网络直播完成且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直播录像并提供发票后30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三、服务费用的支付及违约责任的约定

3.1供应商提交方案和制作物件(如ppt、视频等),可采取直接送达、拷贝、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交给采购人;

3.2供应商应当对直播过程均制作录像,上述录像成果均应当保证1080P高清画质效果,剪辑方式纪实片,保证拍摄的视频声音清晰、视频画面美观,保证制作直播全程录像并保证一年内可以回看。如违约,采购人有权扣减“成都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暨普法宣教培训会”网络视频直播服务合同款1000元整。

3.3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网络直播义务,供应商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也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3.4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网络视频直播的,供应商应按本单合同执行额的原价进行补偿。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 (略) 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竞争性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五、公开比选安排

(一)比选程序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15: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比选申请书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647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竞争性比选人将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非现场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交文件和评审定在同一天。

(二)比选规则

成立由3人组成的公开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参选文件进行评比,及1人现场监督人员对比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三)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比,提交参选资料的供应商在10家(含10家)以内的,则全部进入评比环节,供应商大于10家的将随机抽取5-10家进入评比环节。

提交参选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若延长报名后,提交参选资料供应商为2家,则本次2家供应商直接进入评比环节。如提交参选资料供应商不足2家,则公开比选程序中止。

六、参选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承诺函

3、报价函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仅需提供正本一份)。

七、联络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

附件:1.承诺函

2.报价函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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