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贵乡派出所空气源热泵采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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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贵乡派出所空气源热泵采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通贵乡派出所空气源热泵采暖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泵/其他泵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行政区域 兴庆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01日 18:0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彬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银佐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春梅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益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彬 *

项目概况

通贵乡派出所空气源热泵采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SDZC-2023-049

项目名称:通贵乡派出所空气源热泵采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备注

1

通贵乡派出所空气源热泵采暖项目

1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谈判文件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网查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将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登记成功后,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楼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楼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其它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地址: (略) 兴庆区银佐路1号        

联系方式:赵春梅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益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楼            

联系方式:张彬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彬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通贵乡派出所空气源热泵采暖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泵/其他泵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行政区域 兴庆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01日 18:0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彬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银佐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春梅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益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彬 *

项目概况

通贵乡派出所空气源热泵采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SDZC-2023-049

项目名称:通贵乡派出所空气源热泵采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备注

1

通贵乡派出所空气源热泵采暖项目

1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谈判文件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网查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将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登记成功后,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楼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楼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其它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地址: (略) 兴庆区银佐路1号        

联系方式:赵春梅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益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楼            

联系方式:张彬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彬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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