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岗乡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邵岗乡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略) 县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调整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继续实行“全时段、全区域”常态化禁烧,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污染空气环境行为,确保 (略) 市县通报“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人员,明确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完善包保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乡督导、村为主、组管片、户联防”和“乡干部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片”的包保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人,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田,落实到人,形成“责任明确、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三)营造宣传氛围
各村要创新工作方法,综合利用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做到“车辆跑起来、广播响起来、标语贴出来、明白纸发下去”。广泛宣传秸秆焚烧危害性,突出宣传禁烧有关政策规定和对露天焚烧行为当事人的处罚措施,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相关要求,搞好秸秆收集离田,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堆积在田头、渠边、坟头旁。
(四)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禁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组责任人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死看硬守,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现象。乡、村都要组建应急小分队,配备必要灭火器械,由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确保及时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化、常态化禁烧工作机制。
(五)强力推进秸秆还田
坚持把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乡成立秸秆禁烧机械监督小分队(由分管同志、乡派出所干警和农机、农技站人员等组成),所有进入我乡境内进行收割作业的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等相关设备,对不符合秸秆还田作业要求的农机,村里一律禁止下田作业,否则按县农机局专项规定顶格处理。各村主任及营长禁烧期间全程负责该项工作。
严把机械粉碎还田或灭茬还田关,确保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对采取秸秆收集离田的,要把住低茬收割关,确保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该项工作由乡机械作业监督小分队全程负责。鼓励引导农机装备更新升级,扶持发展大马力、高性能、高科技含量的新型农机具,推广复式联合作业机械,着力改进传统作业方式,提升综合利用水平。
(六)强化督查巡查
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组建乡秸秆禁烧巡查专班,负责全乡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发现火点,固定证据,及时制止,第一时间责令该村进行处置并将火点情况及时反馈至乡禁烧办,作为奖惩依据,特别是发现当事人现场点火行为,巡查组第一时间联系乡派出所,进行调查并落实行政处罚,树立警示典型。加强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火点核实处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实行周通报制度。各村要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消除隐患。
(七)落实经费保障
各村根据本村实际开支秸秆禁烧经费,每季给予邵岗、潘嘴、焦桥三个重点村3000元工作经费,其余村4000元工作经费,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统一结算。
(八)严格考核问责
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行为。 (略) (含卫星监测)、市发现一处火点,不予发放工作经费,同时处罚村集体3000元、村支部书记500元、包组村干一个月绩效;发现两处火点的,扣村集体5000元、村支部书记1000元、包组村干两个月绩效,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由乡党委采取组织处理;二是县级通报火点的,每次扣除村集体1000元、包组村干300元。村级自己发现且现场有人扑救灭火,并及时处置到位的,不进行处罚;三是对鼓动、授意或纵容农户露天焚烧秸秆的党员、干部、职工,予以严肃处理;四是派出所对焚烧秸秆的农户,严格按照《霍邱县秸秆禁烧工作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到位。
附件1:邵岗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邵岗乡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附件3:邵岗乡禁烧干部包保情况一览表
附件1:
邵岗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娟(乡党委书记)
李军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 飞(副乡长)
成 员:黄功莉(乡人大主席)
刘 欢(乡党委副书记)
曹时联(乡宣传委员)
周 青(乡武装部长)
蒋光明(乡政统委员)
刘传玮(乡纪委书记)
汪 舟(乡组织委员)
马千里(副乡长)
王昞冰(副乡长)
何才光(人大副主席)
尹维林(乡派出所长)
附件2:
邵岗乡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巡查组成员名单
一、第一督查组
督察区域:焦桥村、坎山村、茨墩村、上郢村、何郢村
组长:王 娟(乡党委书记)
成员:刘 欢(乡党委副书记)
蒋光明(乡政统委员)
二、第二督查组
督察区域:邵岗村、尧塘村、潘嘴村、沣河村
组长:李军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周 青(乡武装部长)
李 飞(副乡长)
附件3:
邵岗乡禁烧干部包保情况一览表
村别 | 包村干部 |
邵岗村 | 刘 欢、胡明林、李显红 |
茨墩村 | 汪 舟、何才光、赵阔礼 |
上郢村 | 黄功莉、龚家洪、吴陈根、陈辉 |
何郢村 | 曹时联、王昞冰、王林 |
焦桥村 | 李 飞、池道贤、李传昊 |
坎山村 | 马千里、王宏 |
尧塘村 | 刘传玮、吕文欢、周菊 |
潘嘴村 | 蒋光明、张金凤、李红 |
沣河村 | 周 青、王亚、关家俊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略) 县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调整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继续实行“全时段、全区域”常态化禁烧,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污染空气环境行为,确保 (略) 市县通报“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人员,明确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完善包保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乡督导、村为主、组管片、户联防”和“乡干部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片”的包保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人,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田,落实到人,形成“责任明确、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三)营造宣传氛围
各村要创新工作方法,综合利用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做到“车辆跑起来、广播响起来、标语贴出来、明白纸发下去”。广泛宣传秸秆焚烧危害性,突出宣传禁烧有关政策规定和对露天焚烧行为当事人的处罚措施,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相关要求,搞好秸秆收集离田,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堆积在田头、渠边、坟头旁。
(四)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禁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组责任人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死看硬守,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现象。乡、村都要组建应急小分队,配备必要灭火器械,由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确保及时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化、常态化禁烧工作机制。
(五)强力推进秸秆还田
坚持把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乡成立秸秆禁烧机械监督小分队(由分管同志、乡派出所干警和农机、农技站人员等组成),所有进入我乡境内进行收割作业的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等相关设备,对不符合秸秆还田作业要求的农机,村里一律禁止下田作业,否则按县农机局专项规定顶格处理。各村主任及营长禁烧期间全程负责该项工作。
严把机械粉碎还田或灭茬还田关,确保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对采取秸秆收集离田的,要把住低茬收割关,确保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该项工作由乡机械作业监督小分队全程负责。鼓励引导农机装备更新升级,扶持发展大马力、高性能、高科技含量的新型农机具,推广复式联合作业机械,着力改进传统作业方式,提升综合利用水平。
(六)强化督查巡查
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组建乡秸秆禁烧巡查专班,负责全乡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发现火点,固定证据,及时制止,第一时间责令该村进行处置并将火点情况及时反馈至乡禁烧办,作为奖惩依据,特别是发现当事人现场点火行为,巡查组第一时间联系乡派出所,进行调查并落实行政处罚,树立警示典型。加强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火点核实处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实行周通报制度。各村要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消除隐患。
(七)落实经费保障
各村根据本村实际开支秸秆禁烧经费,每季给予邵岗、潘嘴、焦桥三个重点村3000元工作经费,其余村4000元工作经费,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统一结算。
(八)严格考核问责
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行为。 (略) (含卫星监测)、市发现一处火点,不予发放工作经费,同时处罚村集体3000元、村支部书记500元、包组村干一个月绩效;发现两处火点的,扣村集体5000元、村支部书记1000元、包组村干两个月绩效,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由乡党委采取组织处理;二是县级通报火点的,每次扣除村集体1000元、包组村干300元。村级自己发现且现场有人扑救灭火,并及时处置到位的,不进行处罚;三是对鼓动、授意或纵容农户露天焚烧秸秆的党员、干部、职工,予以严肃处理;四是派出所对焚烧秸秆的农户,严格按照《霍邱县秸秆禁烧工作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到位。
附件1:邵岗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邵岗乡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附件3:邵岗乡禁烧干部包保情况一览表
附件1:
邵岗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娟(乡党委书记)
李军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 飞(副乡长)
成 员:黄功莉(乡人大主席)
刘 欢(乡党委副书记)
曹时联(乡宣传委员)
周 青(乡武装部长)
蒋光明(乡政统委员)
刘传玮(乡纪委书记)
汪 舟(乡组织委员)
马千里(副乡长)
王昞冰(副乡长)
何才光(人大副主席)
尹维林(乡派出所长)
附件2:
邵岗乡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巡查组成员名单
一、第一督查组
督察区域:焦桥村、坎山村、茨墩村、上郢村、何郢村
组长:王 娟(乡党委书记)
成员:刘 欢(乡党委副书记)
蒋光明(乡政统委员)
二、第二督查组
督察区域:邵岗村、尧塘村、潘嘴村、沣河村
组长:李军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周 青(乡武装部长)
李 飞(副乡长)
附件3:
邵岗乡禁烧干部包保情况一览表
村别 | 包村干部 |
邵岗村 | 刘 欢、胡明林、李显红 |
茨墩村 | 汪 舟、何才光、赵阔礼 |
上郢村 | 黄功莉、龚家洪、吴陈根、陈辉 |
何郢村 | 曹时联、王昞冰、王林 |
焦桥村 | 李 飞、池道贤、李传昊 |
坎山村 | 马千里、王宏 |
尧塘村 | 刘传玮、吕文欢、周菊 |
潘嘴村 | 蒋光明、张金凤、李红 |
沣河村 | 周 青、王亚、关家俊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