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新建综合楼窗帘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新建综合楼窗帘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采购人),拟对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新建综合楼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新建综合楼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预算金额: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项目1个包,拟采购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新建综合楼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供应商1名 (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2.采购用途: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新建综合楼提供窗帘的供应、安装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核实供应商在截至磋商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报名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12 月4日至2023年12 月8 日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锦江区 (略) 街77 号报名,报名时免费获取(请自带U盘)。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络查询截图(加盖企业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14 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街77号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 (略) (略) 街77号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三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通讯地址: (略) (略) 街77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12月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采购人),拟对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新建综合楼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新建综合楼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预算金额: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项目1个包,拟采购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新建综合楼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供应商1名 (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2.采购用途: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新建综合楼提供窗帘的供应、安装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核实供应商在截至磋商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报名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12 月4日至2023年12 月8 日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锦江区 (略) 街77 号报名,报名时免费获取(请自带U盘)。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络查询截图(加盖企业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14 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街77号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 (略) (略) 街77号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三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通讯地址: (略) (略) 街77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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