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小站镇2024年度二级河道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小站镇2024年度二级河道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略) 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小站镇2024年度二级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WTX-ZC-*)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4日 发布来源: (略) 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小站镇2024年度二级河道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津南区双港镇恒泽产业园43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WTX-ZC-* 项目名称:小站镇2024年度二级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0003万元 最高限价:86.000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交2023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到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津南区双港镇恒泽产业园43号楼2层 方式: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津南区双港镇恒泽产业园43号楼2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津南区双港镇恒泽产业园43号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津南区小站镇前营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维特兴 (略) 地址: (略) 津南区双港镇恒泽产业园43号楼2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维周 电 话:022-* (略) 维特兴 (略) 2023年12月04日 |
(略) 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小站镇2024年度二级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WTX-ZC-*)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4日 发布来源: (略) 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小站镇2024年度二级河道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津南区双港镇恒泽产业园43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WTX-ZC-* 项目名称:小站镇2024年度二级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0003万元 最高限价:86.000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交2023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到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津南区双港镇恒泽产业园43号楼2层 方式: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津南区双港镇恒泽产业园43号楼2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津南区双港镇恒泽产业园43号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津南区小站镇前营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维特兴 (略) 地址: (略) 津南区双港镇恒泽产业园43号楼2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维周 电 话:022-* (略) 维特兴 (略) 2023年1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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