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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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 (略) 受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的委托,对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号

2.采购项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暂估)

▲最高限价

预算总金额

1

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

1500套/年

200元/套

约*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5.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8.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9.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1.履约保证金:无

▲1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1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5.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7.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18.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

项目联系人:许晓朋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邱慧霞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5号楼二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周美恒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朱建丽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3)监督管理部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

联系人:包威 监督电话:0578-*

地 址: (略) 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5号楼二楼


采购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日期:2023年12月4日


附件信息: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 (略) 受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的委托,对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号

2.采购项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暂估)

▲最高限价

预算总金额

1

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

1500套/年

200元/套

约*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5.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8.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9.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1.履约保证金:无

▲1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1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5.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7.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18.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

项目联系人:许晓朋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邱慧霞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5号楼二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周美恒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朱建丽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3)监督管理部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

联系人:包威 监督电话:0578-*

地 址: (略) 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5号楼二楼


采购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日期: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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