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卡氏水分滴定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采购项目竟争性磋商公告
咸宁市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卡氏水分滴定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采购项目竟争性磋商公告
(略) 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卡氏水分滴定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采购项目竟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卡氏水分滴定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XZD2023A13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3、项目名称: (略) 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卡氏水分滴定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4.8万元
6、最高限价:24.8万元
7、采购需求:全自动容量法卡氏水分滴定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等,详见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 2023 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五、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媒介: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
地 址: (略) 咸安区锦龙路28号
联系电话: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
(略) 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卡氏水分滴定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采购项目竟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卡氏水分滴定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XZD2023A13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3、项目名称: (略) 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卡氏水分滴定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4.8万元
6、最高限价:24.8万元
7、采购需求:全自动容量法卡氏水分滴定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等,详见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 2023 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五、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媒介: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
地 址: (略) 咸安区锦龙路28号
联系电话: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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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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