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西大桥引水枢纽水文化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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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西大桥引水枢纽水文化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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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JAKSJJG-2023QTHT0207

项目名称: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西大桥引水枢纽水文化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万元

最高限价:26.00万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采购需求:阿克苏河上游管理站西大桥引水枢纽水文化制作、安装工作。(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每天上午10点00分至13点30分,下午15点30分至19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伦 (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6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大街1号文旅商厦5楼公信公证处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2日16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大街1号文旅商厦5楼公信公证处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塔河网同时发布;

(二)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原件材料:1.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     

地 址: (略) 祥和路24号

联系人:杨尚霖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伦 (略)             

地 址: (略) 滨河路御景湾二期18号楼105室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励鹂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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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JAKSJJG-2023QTHT0207

项目名称: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西大桥引水枢纽水文化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万元

最高限价:26.00万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采购需求:阿克苏河上游管理站西大桥引水枢纽水文化制作、安装工作。(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每天上午10点00分至13点30分,下午15点30分至19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伦 (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6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大街1号文旅商厦5楼公信公证处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2日16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大街1号文旅商厦5楼公信公证处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塔河网同时发布;

(二)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原件材料:1.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     

地 址: (略) 祥和路24号

联系人:杨尚霖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伦 (略)             

地 址: (略) 滨河路御景湾二期18号楼105室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励鹂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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