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路系统应急处置虚拟教学系统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回路系统应急处置虚拟教学系统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国家招标采购有关法律和军队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我部对一回路系统应急处置虚拟教学系统开发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联系采购机构申领采购文件并参加谈判报价。
1.项目编号:2023-JH17-F2111
2.项目名称:一回路系统应急处置虚拟教学系统开发项目
3.采购需求:本项目需开发一回路系统应急处置虚拟教学系统1套。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项目需求,设计、研制、开发、定制、升级、维护,并完成配套的采购、生产、运输、配送、集成、调试、安装、验收、培训、售后等工作。
4.物资交货时间及地点
4.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4.2交货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最高报价限价:280万元。
6.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具有法人资格;
6.3自报价供应商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谈判之日,报价供应商应成立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6.4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略) 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6.5报价供应商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6.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6.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公告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8.采购文件的获取
8.1时间期限: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8.2地点: (略) ;
8.3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申领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自拟)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保密资格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若不能提供保密资格证书原件,须由供应商内设的保密机构(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小组等)出具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应由保密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保密机构公章;
(4)承担涉密项目保密协议1式3份(格式见附件);
(5)地方 (略) 项目保密人员保密承诺书1份(格式见附件);
(6)领取涉密资料确认回执函1份(格式见附件)。
领取采购文件前请先致电我部,确认协议和回执函信息。
8.4工本费:每套¥200.00,售后不退;
8.5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9.公告期限
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1.1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11.2地点: (略) 。
12.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2.1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
12.2地点: (略) 。
13.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联系人:赵工、徐工
电话:0532-*/*
电子邮箱:*@*63.com
1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樊助理
办公电话:0532-*
依据国家招标采购有关法律和军队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我部对一回路系统应急处置虚拟教学系统开发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联系采购机构申领采购文件并参加谈判报价。
1.项目编号:2023-JH17-F2111
2.项目名称:一回路系统应急处置虚拟教学系统开发项目
3.采购需求:本项目需开发一回路系统应急处置虚拟教学系统1套。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项目需求,设计、研制、开发、定制、升级、维护,并完成配套的采购、生产、运输、配送、集成、调试、安装、验收、培训、售后等工作。
4.物资交货时间及地点
4.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4.2交货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最高报价限价:280万元。
6.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具有法人资格;
6.3自报价供应商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谈判之日,报价供应商应成立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6.4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略) 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6.5报价供应商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6.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6.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公告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8.采购文件的获取
8.1时间期限: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8.2地点: (略) ;
8.3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申领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自拟)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保密资格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若不能提供保密资格证书原件,须由供应商内设的保密机构(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小组等)出具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应由保密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保密机构公章;
(4)承担涉密项目保密协议1式3份(格式见附件);
(5)地方 (略) 项目保密人员保密承诺书1份(格式见附件);
(6)领取涉密资料确认回执函1份(格式见附件)。
领取采购文件前请先致电我部,确认协议和回执函信息。
8.4工本费:每套¥200.00,售后不退;
8.5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9.公告期限
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1.1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11.2地点: (略) 。
12.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2.1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
12.2地点: (略) 。
13.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联系人:赵工、徐工
电话:0532-*/*
电子邮箱:*@*63.com
1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樊助理
办公电话: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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