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总厂环保设施新增DCS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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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总厂环保设施新增DCS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炼铁总厂环保设施新增DCS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环保设施新增DCS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AGGFGSGGZYG*)招标人为 (略) 数智发展部网信安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炼铁总厂环保设施新增DCS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

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2)营业执照

(3)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以来,总投资金额大于600万元(不含税)环保设施DCS改造类超低排总承包业绩1份,投标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或单独作为施工方、设计方的业绩无效(需提供总承包合同、对应发票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亿元,在中国注册的法人单位,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级资质和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级资质。

其他要求:1、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鞍钢无法律纠纷。

2、要求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外来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在《外来人员安全风险告知卡》签字确认后办理入厂证方可进入现场。

4、投标方需要提供本项目的DCS产品代理授权书。(目的是保证投标方所销售产品为制造厂商正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3.6本次招标要求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12月04日15时30分2023年12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12月04日15时30分2023年12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6.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6.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数智发展部网信安全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环钢路1号鞍钢厂区

地 址:

(略) 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 系 人:

何媛

联 系 人:

韩效成

电 话:

*

电 话:

*

                     2023年12月04日

炼铁总厂环保设施新增DCS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环保设施新增DCS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AGGFGSGGZYG*)招标人为 (略) 数智发展部网信安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炼铁总厂环保设施新增DCS系统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

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2)营业执照

(3)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以来,总投资金额大于600万元(不含税)环保设施DCS改造类超低排总承包业绩1份,投标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或单独作为施工方、设计方的业绩无效(需提供总承包合同、对应发票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亿元,在中国注册的法人单位,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级资质和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级资质。

其他要求:1、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鞍钢无法律纠纷。

2、要求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外来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在《外来人员安全风险告知卡》签字确认后办理入厂证方可进入现场。

4、投标方需要提供本项目的DCS产品代理授权书。(目的是保证投标方所销售产品为制造厂商正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3.6本次招标要求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12月04日15时30分2023年12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12月04日15时30分2023年12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6.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6.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数智发展部网信安全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环钢路1号鞍钢厂区

地 址:

(略) 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 系 人:

何媛

联 系 人:

韩效成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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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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