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行安保服务外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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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行安保服务外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委托华信咨 (略) 就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安保服务外包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X-*-00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采购内容为采购2家外包服务 (略) 分行提供办公大楼门房、押品库房保安服务; (略) 分行广场支行、新华中路支行、建设西路支行提供安保及ATM夜巡保安服务,同 (略) 提供上门收款武装押运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含税56万元/年,服务期三年,合计含税168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3.2上岗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均须具备《保安员证》(不少于9人)。

2.3.3运钞车配备5名统一着装的押运人员,驾驶员1名、解款员2名、武装护卫2名,其中武装护卫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及《保安员证》,武装护卫无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2.4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4.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4.3不接受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投标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9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1)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王先生*)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2)费用支付: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圆整】(¥【4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子缴费【缴纳400元】。电子缴费方式如下: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标书费缴纳。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凭证、*@*39.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王先生*)。邮件正文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4.3 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迎宾西路198号中国邮政储蓄 (略) 分行四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唱标会议,唱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便核查。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http:///)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上发布公告信息,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天水北路500号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孙阳、黄艳

联 系 人:王敏、李新宇、孙阳

电话:*/*/*

电子邮件:*@*39.com /*@*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2023年12月4日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委托华信咨 (略) 就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安保服务外包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X-*-00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采购内容为采购2家外包服务 (略) 分行提供办公大楼门房、押品库房保安服务; (略) 分行广场支行、新华中路支行、建设西路支行提供安保及ATM夜巡保安服务,同 (略) 提供上门收款武装押运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含税56万元/年,服务期三年,合计含税168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3.2上岗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均须具备《保安员证》(不少于9人)。

2.3.3运钞车配备5名统一着装的押运人员,驾驶员1名、解款员2名、武装护卫2名,其中武装护卫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及《保安员证》,武装护卫无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2.4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4.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4.3不接受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投标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9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1)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王先生*)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2)费用支付: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圆整】(¥【4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子缴费【缴纳400元】。电子缴费方式如下: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标书费缴纳。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凭证、*@*39.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王先生*)。邮件正文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4.3 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迎宾西路198号中国邮政储蓄 (略) 分行四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唱标会议,唱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便核查。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http:///)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上发布公告信息,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天水北路500号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孙阳、黄艳

联 系 人:王敏、李新宇、孙阳

电话:*/*/*

电子邮件:*@*39.com /*@*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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