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度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年度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三门县质量强县新政》(三政规〔2021〕12号)和《三门县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三政办规〔2023〕1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2023年度我县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所需材料
所有申请奖补项目,均需通过“政企通”系统申报,申报网址:http://**,申报完成并经审核后,递交或邮寄相关纸质材 (略) 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纸质材料上交时间:2024年1月10月。纸质申请表可通过系统生成,详情请咨询电话:0576-*、0571-*、*、*)。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地址
1.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
2.受理及邮寄地址
(略) 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地址为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5号( (略) 场局知识产权科)403室,联系电话*。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6-*,客服电话:0571-*、*、*。
四、奖励程序
申报人申报, (略) 场监管局审查、三门县财政局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拨奖补资金。
五、其他
奖补金额与工业企业上一年度亩均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A、B类企业,全额享受补助政策;C类企业奖补金额减半;D类企业不得享受奖励政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暂不列入评价范围的企业,其奖励标准参照B类企业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相关的奖励补贴: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当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对弄虚作假骗取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资格。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根据《三门县质量强县新政》(三政规〔2021〕12号)和《三门县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三政办规〔2023〕1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2023年度我县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所需材料
所有申请奖补项目,均需通过“政企通”系统申报,申报网址:http://**,申报完成并经审核后,递交或邮寄相关纸质材 (略) 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纸质材料上交时间:2024年1月10月。纸质申请表可通过系统生成,详情请咨询电话:0576-*、0571-*、*、*)。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地址
1.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
2.受理及邮寄地址
(略) 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地址为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5号( (略) 场局知识产权科)403室,联系电话*。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6-*,客服电话:0571-*、*、*。
四、奖励程序
申报人申报, (略) 场监管局审查、三门县财政局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拨奖补资金。
五、其他
奖补金额与工业企业上一年度亩均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A、B类企业,全额享受补助政策;C类企业奖补金额减半;D类企业不得享受奖励政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暂不列入评价范围的企业,其奖励标准参照B类企业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相关的奖励补贴: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当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对弄虚作假骗取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资格。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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