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三达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销售招标公告
永安市三达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销售招标公告
(略) (略)
石灰石销售招标公告
我公司矿山有一批石灰石拟销售,数量大约1.5万吨( (略) 地磅过磅为准),经抽样化验主要指标氧化钙含量平均值为50%以下,具体质量及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现公开第二次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石灰石矿产品加工、销售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
2、标的简况:对外销售的矿石由我司选定,采场矿石销售范围:+260m采场南侧已剥离堆置矿石约1.5万吨,我司抽检两样矿石进行化验,检测结果矿石CaO含量分别为43.92%和33.48%,平均值约38.7%。招标报价前请务必在我司人员的带领下到矿山现场勘察,按现场指认范围的石灰石为本次销售标的(具体数量和质量请投标方看清楚)。销售装运前,由三达矿山和综管部相关人员现场确认并设置提货范围位置。
3、销售招标底价: (略) 场调查以及本批石灰石抽样化验结果、质量情况等由招议标小组设定本批次销售底价为10元/吨(无税出矿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若遇到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则我司可以不定标,重新组织报价或另行决定销售(或竞价)方式。
4、付款:购买石灰石必须做到款到发货,先付款(货款允许分批次预付,原则上一万吨货款为一批次)后装车,中标购买方需自行派车提货,运费由购买方承担。 (略) 地磅计量数据为准。
5、提货要求:本次对外销售的一批石灰石数量约1.5万吨( (略) 地磅过磅为准),要求中标方须在签订销售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提货,要求塘口现场(我司指定的标的范围)石灰石统货全部装车运走并清理干净。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方需在投标前(2023年12月12日10:00前到账)向三达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未中标的在一周内按原汇入渠道退还,中标的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不足部分补缴)。我公司收款账户为:户名: (略) (略) ;账号:*803 ;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
7、销售矿石投标方的报价统一为无税价, (略) 的开票税率为3%,中标后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格为:中标无税价×1.03,货款允许分批次预付,最少一万吨货款为一批次。
8、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含资质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报价单等,须于2023年12月12日10:00点前密封送达 (略) 招议标办公室。收件人:李官如,电话:0598-*。逾期不接收。
9、石灰石装车由 (略) 负责,装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由 (略) 负责。中标购买方需自行派车提货,运输和卸车过程的安全风险和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购买方自行负责承担(另签《矿石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协议》)。
10、请按以下表格格式报价,报价单必须签字盖章方为有效,第一次报价单位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
附:《投标报价单》格式
(略) (略)
2023年12月5日
投标报价单
(矿石销售)
致: (略) (略)
我公司对贵司石灰石销售(编号:SDKS20231205-02)项目投标报价如下:
名称 | 数量 | 无税提货(出矿)价 (元/吨) |
石 灰 石(统货) | 约1.5万吨 ( (略) 地磅过磅为准) | |
报价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
(略) (略)
石灰石销售招标公告
我公司矿山有一批石灰石拟销售,数量大约1.5万吨( (略) 地磅过磅为准),经抽样化验主要指标氧化钙含量平均值为50%以下,具体质量及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现公开第二次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石灰石矿产品加工、销售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
2、标的简况:对外销售的矿石由我司选定,采场矿石销售范围:+260m采场南侧已剥离堆置矿石约1.5万吨,我司抽检两样矿石进行化验,检测结果矿石CaO含量分别为43.92%和33.48%,平均值约38.7%。招标报价前请务必在我司人员的带领下到矿山现场勘察,按现场指认范围的石灰石为本次销售标的(具体数量和质量请投标方看清楚)。销售装运前,由三达矿山和综管部相关人员现场确认并设置提货范围位置。
3、销售招标底价: (略) 场调查以及本批石灰石抽样化验结果、质量情况等由招议标小组设定本批次销售底价为10元/吨(无税出矿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若遇到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则我司可以不定标,重新组织报价或另行决定销售(或竞价)方式。
4、付款:购买石灰石必须做到款到发货,先付款(货款允许分批次预付,原则上一万吨货款为一批次)后装车,中标购买方需自行派车提货,运费由购买方承担。 (略) 地磅计量数据为准。
5、提货要求:本次对外销售的一批石灰石数量约1.5万吨( (略) 地磅过磅为准),要求中标方须在签订销售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提货,要求塘口现场(我司指定的标的范围)石灰石统货全部装车运走并清理干净。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方需在投标前(2023年12月12日10:00前到账)向三达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未中标的在一周内按原汇入渠道退还,中标的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不足部分补缴)。我公司收款账户为:户名: (略) (略) ;账号:*803 ;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
7、销售矿石投标方的报价统一为无税价, (略) 的开票税率为3%,中标后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格为:中标无税价×1.03,货款允许分批次预付,最少一万吨货款为一批次。
8、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含资质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报价单等,须于2023年12月12日10:00点前密封送达 (略) 招议标办公室。收件人:李官如,电话:0598-*。逾期不接收。
9、石灰石装车由 (略) 负责,装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由 (略) 负责。中标购买方需自行派车提货,运输和卸车过程的安全风险和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购买方自行负责承担(另签《矿石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协议》)。
10、请按以下表格格式报价,报价单必须签字盖章方为有效,第一次报价单位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
附:《投标报价单》格式
(略) (略)
2023年12月5日
投标报价单
(矿石销售)
致: (略) (略)
我公司对贵司石灰石销售(编号:SDKS20231205-02)项目投标报价如下:
名称 | 数量 | 无税提货(出矿)价 (元/吨) |
石 灰 石(统货) | 约1.5万吨 ( (略) 地磅过磅为准) | |
报价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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