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宜昌东站户外LED电子屏开展土地招商宣传的招标公告
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宜昌东站户外LED电子屏开展土地招商宣传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成交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 (略) 沿江大道49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宜昌东站户外LED电子屏开展土地招商宣传的项目
四、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宣传发布地点:宜昌火车东站贵宾宣传厅入口LED屏。
(二)宣传发布规格:10.5m×5.5m共1块。
(三)宣传发布日期: 自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方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时间进行上刊,上刊时间共计发布六个月(以实际上刊时间为准)
五、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8000元,大写: *万*仟元整。
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武汉铁路局、中共武汉铁路局委员会所发武汉办(2023)2号文件规定及 2023 年5月15 日宜昌东站广告场地租赁竞标会确认函、2023年6月10日宜昌东站广告场地租赁续签确认函特授权湖北 (略) 依据《宜昌东站广告设计方案》全权代理宜昌东站广告之发布运营事宜。授权期三年,自二0 二三年七月一日起至二 0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由于湖北 (略) 是唯一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文件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湖北 (略)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略) 万达广场B座1801室
九、公示期限: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 (略) 土地储备中心反映,地址: (略) 沿江大道49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峡 0717-*。
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略) 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12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成交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 (略) 沿江大道49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宜昌东站户外LED电子屏开展土地招商宣传的项目
四、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宣传发布地点:宜昌火车东站贵宾宣传厅入口LED屏。
(二)宣传发布规格:10.5m×5.5m共1块。
(三)宣传发布日期: 自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方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时间进行上刊,上刊时间共计发布六个月(以实际上刊时间为准)
五、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8000元,大写: *万*仟元整。
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武汉铁路局、中共武汉铁路局委员会所发武汉办(2023)2号文件规定及 2023 年5月15 日宜昌东站广告场地租赁竞标会确认函、2023年6月10日宜昌东站广告场地租赁续签确认函特授权湖北 (略) 依据《宜昌东站广告设计方案》全权代理宜昌东站广告之发布运营事宜。授权期三年,自二0 二三年七月一日起至二 0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由于湖北 (略) 是唯一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文件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湖北 (略)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略) 万达广场B座1801室
九、公示期限: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 (略) 土地储备中心反映,地址: (略) 沿江大道49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峡 0717-*。
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略) 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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