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净发集团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QHZB2023-06)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 招标条件
本净发集团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略) 净发 (略)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净发集团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净发集团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 (略) 520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 (略) 520会议室
七 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QHZB2023-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发集团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招 (略) 净发创
(略) ,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对净 (略) 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施审计,
(略) 单体审计报告及合并审计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 (略) 净月区。
23服务周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 行业 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时具
备从事证券服务资格,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审计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管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20 2021 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019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 2016 125号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长春 (略) 。
4.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4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上述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
公章,以邮件的方 (略) 邮箱ccqh5003 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
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 投标人名称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
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
补充 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 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
构将 投标人登记表 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
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
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投标人登
记表 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
四
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投标人登记表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
人地址见 七.联系方式 。
4.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
春 (略) 52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净发 (略)
地址: (略) 净月区生态西街与天勤路交汇
联系人:孙珂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址: (略) 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张溥琪
电话:0431-*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净发 (略)
址: (略) 净月区生态西街与天勤路交汇
地
联系人:孙珂
电
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
址: (略) 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张溥琪
电话:0431-*
电子邮件:ccqh*.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津琪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理有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净发集团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QHZB2023-06)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 招标条件
本净发集团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略) 净发 (略)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净发集团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净发集团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 (略) 520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 (略) 520会议室
七 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QHZB2023-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发集团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招 (略) 净发创
(略) ,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对净 (略) 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施审计,
(略) 单体审计报告及合并审计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 (略) 净月区。
23服务周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 行业 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时具
备从事证券服务资格,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审计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管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20 2021 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019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 2016 125号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长春 (略) 。
4.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4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上述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
公章,以邮件的方 (略) 邮箱ccqh5003 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
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 投标人名称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
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
补充 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 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
构将 投标人登记表 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
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
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投标人登
记表 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
四
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投标人登记表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
人地址见 七.联系方式 。
4.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
春 (略) 52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净发 (略)
地址: (略) 净月区生态西街与天勤路交汇
联系人:孙珂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址: (略) 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张溥琪
电话:0431-*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净发 (略)
址: (略) 净月区生态西街与天勤路交汇
地
联系人:孙珂
电
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
址: (略) 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张溥琪
电话:0431-*
电子邮件:ccqh*.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津琪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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