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生产运行辅助用工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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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生产运行辅助用工服务比选公告

石家庄兴蓉 (略) 2024年度生产运行辅助用工项目 采购/标段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石家庄兴蓉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中国 (略)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石家庄兴蓉 (略) 2024年度生产运行辅助用工项目,比选控制价为*.00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 服务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丰产路28号污水处理厂。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4 类似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辅助用工项目;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1004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地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100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石家庄兴蓉 (略)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311-*

传 真: /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 址: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石家庄
石家庄兴蓉 (略) 2024年度生产运行辅助用工项目 采购/标段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石家庄兴蓉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中国 (略)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石家庄兴蓉 (略) 2024年度生产运行辅助用工项目,比选控制价为*.00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 服务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丰产路28号污水处理厂。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4 类似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辅助用工项目;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1004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地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100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石家庄兴蓉 (略)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311-*

传 真: /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 址: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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