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服务咨询会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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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服务咨询会邀请

为加强风险防控, (略) 各项工作依法合规,现征询关于常年法律服务项目的相关事宜,于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在官网发布公告,特邀请有资质的法律服务方参加该项目咨询会。

一、项目内容

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暂定)

医事法务类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年

综合类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年

二、报名方资质要求

报名方需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经省、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具备独立主体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三、报名资料

请有意向的法律服务方报名时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内容:

(一)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三)服务方案,包括公司实力、相关业绩、服务团队、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及价格计算方法(包括年度法律服务费、诉讼代理服务费等)。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现场咨询会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预备 1 份现场提交, (略) 留存归档。

四、项目采购需求

(一)计划中选单位数量:2家。

其中,医事法务类法律顾问1家,负责处理医患纠纷、司法调解等事项;综合类法律顾问1家,负责处理除医患纠纷以外的其他综合性法律服务事项。

具体要求如下:

1.医事法务类

(1) (略) 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及解读、风险提示、应对策略等, (略) 及时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

(2) (略) 委托, (略) 参加医疗纠纷相关谈判、诉前调解、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死亡原因鉴定(尸检)、协助跟进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对纠纷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法律风险预测和分析,参与相关工作的处理。

(3) (略) 进一步完善包括医疗纠纷管理、投诉管理等与医疗管理相关的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医疗管理质量。

(4) (略) 要求列席相关会议,如纠纷病历讨论、 (略) 内讨论等,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 (略) 要求,起草、修改、 (略) 需对外签订的相关医疗纠纷赔偿协议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6)每年开展不 (略) 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培训;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7) (略) 提供医事法务类专项法律服务(按专项法律服务收费)。

(8)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医疗事务相关的事项。

2.综合类

(1) (略) 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略) 研判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或疑难复杂问题、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分析或法律论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略) 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和决策事项(如招标采购、房屋资产租赁、培训交流、科研项目、基建项目、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对外合作等),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风险分析、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如有必要,列席相关会议并提供现场法律 (略) 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3) (略) 改革、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 (略) 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管理(除医事法务类以外)、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等,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管理质量。

(4)起草、修改、 (略) 对外签订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 (略) 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略) 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5) (略) 授权范围内, (略) 与各相关方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纠纷、人事劳动纠纷等民事纠纷的谈判、调解、仲裁,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对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法律风险预测和分析,参与相关工作的处理。

(6) (略) 的需要, (略) 职工开展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省级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等;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7) (略) 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8) (略) 提供综合类专项法律服务(按专项法律服务收费)。

(9)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服务范围

(略) 区的法律事务

(三)服务相应时限要求

1.法律 (略) 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方一般应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如需书面答复,则应在48小时内提交。

2.对于采购人日常事务性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等工作,法律服务方应在24小时内完成,其中重大合同时间可延长至48小时。

(四)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2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者不续签。

五、报名资料的递交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7:00

(二)报名地点:北院区( (略) 北京路1228号)F栋343室

(三)联系方式:赵老师 0871-*

未尽事宜详询上述联系人。


为加强风险防控, (略) 各项工作依法合规,现征询关于常年法律服务项目的相关事宜,于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在官网发布公告,特邀请有资质的法律服务方参加该项目咨询会。

一、项目内容

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暂定)

医事法务类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年

综合类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年

二、报名方资质要求

报名方需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经省、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具备独立主体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三、报名资料

请有意向的法律服务方报名时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内容:

(一)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三)服务方案,包括公司实力、相关业绩、服务团队、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及价格计算方法(包括年度法律服务费、诉讼代理服务费等)。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现场咨询会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预备 1 份现场提交, (略) 留存归档。

四、项目采购需求

(一)计划中选单位数量:2家。

其中,医事法务类法律顾问1家,负责处理医患纠纷、司法调解等事项;综合类法律顾问1家,负责处理除医患纠纷以外的其他综合性法律服务事项。

具体要求如下:

1.医事法务类

(1) (略) 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及解读、风险提示、应对策略等, (略) 及时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

(2) (略) 委托, (略) 参加医疗纠纷相关谈判、诉前调解、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死亡原因鉴定(尸检)、协助跟进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对纠纷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法律风险预测和分析,参与相关工作的处理。

(3) (略) 进一步完善包括医疗纠纷管理、投诉管理等与医疗管理相关的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医疗管理质量。

(4) (略) 要求列席相关会议,如纠纷病历讨论、 (略) 内讨论等,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 (略) 要求,起草、修改、 (略) 需对外签订的相关医疗纠纷赔偿协议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6)每年开展不 (略) 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培训;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7) (略) 提供医事法务类专项法律服务(按专项法律服务收费)。

(8)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医疗事务相关的事项。

2.综合类

(1) (略) 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略) 研判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或疑难复杂问题、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分析或法律论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略) 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和决策事项(如招标采购、房屋资产租赁、培训交流、科研项目、基建项目、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对外合作等),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风险分析、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如有必要,列席相关会议并提供现场法律 (略) 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3) (略) 改革、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 (略) 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管理(除医事法务类以外)、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等,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管理质量。

(4)起草、修改、 (略) 对外签订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 (略) 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略) 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5) (略) 授权范围内, (略) 与各相关方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纠纷、人事劳动纠纷等民事纠纷的谈判、调解、仲裁,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对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法律风险预测和分析,参与相关工作的处理。

(6) (略) 的需要, (略) 职工开展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省级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等;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7) (略) 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8) (略) 提供综合类专项法律服务(按专项法律服务收费)。

(9)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服务范围

(略) 区的法律事务

(三)服务相应时限要求

1.法律 (略) 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方一般应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如需书面答复,则应在48小时内提交。

2.对于采购人日常事务性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等工作,法律服务方应在24小时内完成,其中重大合同时间可延长至48小时。

(四)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2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者不续签。

五、报名资料的递交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7:00

(二)报名地点:北院区( (略) 北京路1228号)F栋343室

(三)联系方式:赵老师 0871-*

未尽事宜详询上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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