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建筑教学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的招标公告
艺术设计学院建筑教学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的招标公告
(略) 鼎正 (略) 受 (略)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DZ-2023-11-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
1 | (略) 建筑教学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 | ¥:96275 | ¥: 0 |
四、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12月5日至 2023年12月7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q.com邮箱内,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联系方式。(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如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投标人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标书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开标当日09:00至09:30递交至学苑路1号 (略) 社会培训楼二楼会议室,递交标书后即交即走。采用顺丰邮寄标书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开标前一天17: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 (略) 鼎正 (略) ( (略) 二环北路80号1#楼南四楼),联系人:夏建挺,电话*),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 年 12 月15 日 09 时 30 分整在 (略) (学苑路1号 (略) 社会培训楼二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 (略) 鼎正 (略) ( (略) 二环北路80号1#楼南四楼);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75-*。
十二、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联 系 人:傅老师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鼎正 (略)
地址: (略) 二环北路80号1#楼南四楼
联 系 人:夏建挺 电 话:*
招标单位: (略)
代理单位: (略) 鼎正 (略)
2023年12月4日
(略) 鼎正 (略) 受 (略)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DZ-2023-11-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
1 | (略) 建筑教学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 | ¥:96275 | ¥: 0 |
四、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12月5日至 2023年12月7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q.com邮箱内,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联系方式。(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如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投标人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标书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开标当日09:00至09:30递交至学苑路1号 (略) 社会培训楼二楼会议室,递交标书后即交即走。采用顺丰邮寄标书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开标前一天17: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 (略) 鼎正 (略) ( (略) 二环北路80号1#楼南四楼),联系人:夏建挺,电话*),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 年 12 月15 日 09 时 30 分整在 (略) (学苑路1号 (略) 社会培训楼二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 (略) 鼎正 (略) ( (略) 二环北路80号1#楼南四楼);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75-*。
十二、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联 系 人:傅老师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鼎正 (略)
地址: (略) 二环北路80号1#楼南四楼
联 系 人:夏建挺 电 话:*
招标单位: (略)
代理单位: (略) 鼎正 (略)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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