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五医院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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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五医院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DL-CG[2023]-220-115

项目名称: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略) 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6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6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眼震甩头一体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57,000.00 557,000.00
1-2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水疗床 1(张) 详见采购文件 220,000.00 220,000.00
1-3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脊柱脉冲治疗仪 1(张) 详见采购文件 99,000.00 99,000.00
1-4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按摩床 2(张)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前往我司(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401室)获取招标文件。

2.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西关正街112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4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29-*

陕西 (略)

2023年12月06日


项目概况

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DL-CG[2023]-220-115

项目名称: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略) 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6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6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眼震甩头一体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57,000.00 557,000.00
1-2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水疗床 1(张) 详见采购文件 220,000.00 220,000.00
1-3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脊柱脉冲治疗仪 1(张) 详见采购文件 99,000.00 99,000.00
1-4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按摩床 2(张)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眼震甩头一体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前往我司(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401室)获取招标文件。

2.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西关正街112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南侧凯森盛世1号A座24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29-*

陕西 (略)

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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