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加工厂房修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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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加工厂房修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废钢铁加工厂房修缮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废钢铁加工厂房修缮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废钢铁加工厂房修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泉和[2023]08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废钢铁加工厂房修缮工程施工监理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安溪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安溪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和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180.2735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 40 %计取【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监理费结算根据工程施工结算价调整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 2.37 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2.6 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3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不要求。
3.8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7日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搜索本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12月18日15: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45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或②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400-870-5191。
7.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安溪 (略)
地址:安溪县湖头镇
邮编:*
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 (略)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
邮编:*
电话:*
联系人:小吴
开标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废钢铁加工厂房修缮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废钢铁加工厂房修缮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废钢铁加工厂房修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泉和[2023]08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废钢铁加工厂房修缮工程施工监理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安溪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安溪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和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180.2735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 40 %计取【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监理费结算根据工程施工结算价调整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 2.37 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2.6 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3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不要求。
3.8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7日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搜索本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12月18日15: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45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或②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400-870-5191。
7.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安溪 (略)
地址:安溪县湖头镇
邮编:*
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 (略)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
邮编:*
电话:*
联系人:小吴
开标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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