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烤房设备配套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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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烤房设备配套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烤房设备配套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鄂西卷烟材料厂三项工作管委会以管委会纪要〔2023〕1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鄂西卷烟材料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烤房设备配套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BKH2023-030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679.1928万元

2.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采购内容以及最高限价:

序号

服务内容

预计人数

预计制作数量

(套)

控制单价

(元/套)

控制总价

(万元)

1

发热体焊接制作

60人

5500

1066.00

586.3

2

内置燃烧机拼装

30人

5500

119.00

65.45

3

外置燃烧机拼装

2200

124.74

27.4428

4

总计

679.1928

制作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实际生产数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①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证(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②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略) 自成立之日算起,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对核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3.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3.8a.《 (略) 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通知》(中烟办〔2020〕85号)要求,凡是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b.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或在代理行业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被纳入采购人本级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c.在恩施州烟草企业的采购活动中,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被立案调查的涉案单位或因不诚信履约,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存在合同和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d.因行贿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行贿金额和处罚时间判定是否准予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为:1.行贿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1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2.行贿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2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3.行贿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3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上述准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负责完成,提交评标委员会或采购小组审议。

3. (略) 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网站确定投标人基本信息真实性及投标人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

3.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11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 (略) 六角亭街道松树坪碧桂园5栋1单元1701号

5.3方式:携带U盘到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格式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18-*。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 27日09时3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 (略) 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外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西卷烟材料厂

联系人:张先生

地 址: (略) 施州大道1巷18号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 (略) 六角亭街道松树坪碧桂园5栋1单元170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烤房设备配套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鄂西卷烟材料厂三项工作管委会以管委会纪要〔2023〕1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鄂西卷烟材料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烤房设备配套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BKH2023-030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679.1928万元

2.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采购内容以及最高限价:

序号

服务内容

预计人数

预计制作数量

(套)

控制单价

(元/套)

控制总价

(万元)

1

发热体焊接制作

60人

5500

1066.00

586.3

2

内置燃烧机拼装

30人

5500

119.00

65.45

3

外置燃烧机拼装

2200

124.74

27.4428

4

总计

679.1928

制作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实际生产数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①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证(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②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略) 自成立之日算起,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对核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3.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3.8a.《 (略) 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通知》(中烟办〔2020〕85号)要求,凡是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b.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或在代理行业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被纳入采购人本级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c.在恩施州烟草企业的采购活动中,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被立案调查的涉案单位或因不诚信履约,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存在合同和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d.因行贿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行贿金额和处罚时间判定是否准予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为:1.行贿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1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2.行贿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2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3.行贿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3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上述准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负责完成,提交评标委员会或采购小组审议。

3. (略) 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网站确定投标人基本信息真实性及投标人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

3.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11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 (略) 六角亭街道松树坪碧桂园5栋1单元1701号

5.3方式:携带U盘到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格式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18-*。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 27日09时3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 (略) 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外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西卷烟材料厂

联系人:张先生

地 址: (略) 施州大道1巷18号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 (略) 六角亭街道松树坪碧桂园5栋1单元170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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