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新店种羊场公开招租公告
普安县新店种羊场公开招租公告
普安县新店种羊场公开招租公告
为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县草地畜牧技术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对新店种羊场进行公开现场竞价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
新店种羊场
二、标的概况
(一)标的物
新店种羊场位于普安县新店镇林场细汆村路口旁,整个场地面积4427.9平方米,场地沿公路一侧有混泥土结构一层房屋五个门面共计173.2平方米,紧接门面房之后还有建筑物314.35平方米,其余为空地;租赁底价租金为35675元/年,租期3至5年。
(二)合同签订周期及租金缴纳
合同签订3年,租金一年一缴,按要求交到县草地中心指定账户。
(三)场地租赁用途
仅限于用于日常生活及生产经营等合同规定内的用途。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咨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3.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赁要求
1.承租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结构性改造。
2.承租者需要对租赁物(包括水、电、气等线路)进行装修及改造的,装修改造方案须经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批并将相关材料报出租方备案,需书面向出租方报备,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行。
3.承租者对租赁物的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所从事行业有关证照,对承租期间具有保护义务;装修、改造期间承租者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程质量满足安全要求,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生损坏的承租者应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一律由承租者负责。
4.对租赁物(包括水、电、气等线路)装修、改造由承租人投资并建设,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无偿归还出租方,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5.承租者在经营中需符合环保、卫生、防火、安全等要求,租赁物不得用于从事娱乐等有污染、有噪音、有明火作业等的经营业务或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危险品、废品及存在安全隐项目。
6.承租者签订租赁合同后,需在租赁房屋内开展生产经营的,享受法定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和承担主体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安全、规范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行承担经营产生的有关费用。
7.承租者不得转让租赁物经营使用权,并遵守租赁合同规定的所有款项。
8.租赁期间如遇征用拆迁、搬迁或政府收储土地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和赔偿,双方据实结算租金。
9.个人意向承租的必须本人亲自参与投标。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报名、审查
响应文件包括:1.新店种羊场租赁报名表。2.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或企业须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标的物的使用必须符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人身份证原件。4.以上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均需查验原件。
六、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2.最高报价中标。在资质合格的标人中,选择报价高于底价且为全场最高的报价作为中标人;若有投标人报价低于对应标的物租赁底价,则该报价作废标处理。3.若有标的物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报价,且均高于底价为全场最高报价时,则采取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家为最终中标人。4.经过审查,若有标的物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且其资质和报价均符合公告要求的,即为中标人。
七、合同签订及租金缴纳
1.中标人在中标后,双方书面确认标的物及租赁条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租金。
2.中标人在承租期间存在将标的物转租、擅自拆改、损坏租赁物等违反合同规定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解除合同。
八、时间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20日
报名登记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0日18:00起至2023年7月27日17:00,普安县草地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途期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8日14:30,普安县草地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四楼大会议室(时间地点有变动,工作人员会逐一电话通知投标者)
九、获取招租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普安县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开发布。
有意投标者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招租人:普安县草地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敖先生,电话:*
普安县草地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0日
普安县新店种羊场公开招租公告
为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县草地畜牧技术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对新店种羊场进行公开现场竞价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
新店种羊场
二、标的概况
(一)标的物
新店种羊场位于普安县新店镇林场细汆村路口旁,整个场地面积4427.9平方米,场地沿公路一侧有混泥土结构一层房屋五个门面共计173.2平方米,紧接门面房之后还有建筑物314.35平方米,其余为空地;租赁底价租金为35675元/年,租期3至5年。
(二)合同签订周期及租金缴纳
合同签订3年,租金一年一缴,按要求交到县草地中心指定账户。
(三)场地租赁用途
仅限于用于日常生活及生产经营等合同规定内的用途。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咨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3.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赁要求
1.承租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结构性改造。
2.承租者需要对租赁物(包括水、电、气等线路)进行装修及改造的,装修改造方案须经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批并将相关材料报出租方备案,需书面向出租方报备,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行。
3.承租者对租赁物的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所从事行业有关证照,对承租期间具有保护义务;装修、改造期间承租者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程质量满足安全要求,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生损坏的承租者应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一律由承租者负责。
4.对租赁物(包括水、电、气等线路)装修、改造由承租人投资并建设,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无偿归还出租方,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5.承租者在经营中需符合环保、卫生、防火、安全等要求,租赁物不得用于从事娱乐等有污染、有噪音、有明火作业等的经营业务或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危险品、废品及存在安全隐项目。
6.承租者签订租赁合同后,需在租赁房屋内开展生产经营的,享受法定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和承担主体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安全、规范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行承担经营产生的有关费用。
7.承租者不得转让租赁物经营使用权,并遵守租赁合同规定的所有款项。
8.租赁期间如遇征用拆迁、搬迁或政府收储土地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和赔偿,双方据实结算租金。
9.个人意向承租的必须本人亲自参与投标。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报名、审查
响应文件包括:1.新店种羊场租赁报名表。2.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或企业须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标的物的使用必须符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人身份证原件。4.以上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均需查验原件。
六、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2.最高报价中标。在资质合格的标人中,选择报价高于底价且为全场最高的报价作为中标人;若有投标人报价低于对应标的物租赁底价,则该报价作废标处理。3.若有标的物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报价,且均高于底价为全场最高报价时,则采取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家为最终中标人。4.经过审查,若有标的物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且其资质和报价均符合公告要求的,即为中标人。
七、合同签订及租金缴纳
1.中标人在中标后,双方书面确认标的物及租赁条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租金。
2.中标人在承租期间存在将标的物转租、擅自拆改、损坏租赁物等违反合同规定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解除合同。
八、时间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20日
报名登记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0日18:00起至2023年7月27日17:00,普安县草地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途期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8日14:30,普安县草地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四楼大会议室(时间地点有变动,工作人员会逐一电话通知投标者)
九、获取招租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普安县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开发布。
有意投标者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招租人:普安县草地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敖先生,电话:*
普安县草地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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