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机械设备及油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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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机械设备及油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 (略) 水务环境集团机械设备及油品采购项目,招 (略)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及油品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序号

实际需求人

货物名称

规格

采购数量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合计(人民币:元)

1

福明净化水厂

机械设备和油品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要求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要求

*

2

长丰净化水厂

1批

*

3

新周净化水厂

1批

*

4

栎社净化水厂

1批

*

5

岚山净化水厂

1批

*

总价最高限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1.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13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鄞州区甬港南路180- (略) 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 (略) (略) 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3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略) 鄞州区甬港南路180- (略) 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 (略) (略) 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略) (略) (http://**)、浙江华昌 (略) (http://**)上发布。

9.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新河路348号

联 系 人:柴老师

电  话:0574-*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昌 (略)

地  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

联 系 人:华工

电  话:0574-*

电子邮件:*@*q.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林工

联系方式:05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 (略) 水务环境集团机械设备及油品采购项目,招 (略)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及油品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序号

实际需求人

货物名称

规格

采购数量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合计(人民币:元)

1

福明净化水厂

机械设备和油品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要求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要求

*

2

长丰净化水厂

1批

*

3

新周净化水厂

1批

*

4

栎社净化水厂

1批

*

5

岚山净化水厂

1批

*

总价最高限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1.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13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鄞州区甬港南路180- (略) 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 (略) (略) 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3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略) 鄞州区甬港南路180- (略) 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 (略) (略) 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略) (略) (http://**)、浙江华昌 (略) (http://**)上发布。

9.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新河路348号

联 系 人:柴老师

电  话:0574-*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昌 (略)

地  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

联 系 人:华工

电  话:0574-*

电子邮件:*@*q.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林工

联系方式: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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