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联网收费的公告
关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联网收费的公告
根据《 (略) 交通运输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粤交营〔2021〕140号)、《 (略) 交通 (略) 发展改革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等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交营〔2021〕778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行收费标准
通行收费标准按照《 (略) 交通 (略) 发展改革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等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交营〔2021〕778号)执行:
(一)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鹤洲南至高栏港互通段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大林至高栏港互通段)自2023年12月9日00:00正式联网收费。
(二)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三)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 (略) 交通 (略) 发展改革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等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交营〔2021〕77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珠海 (略) 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756-*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5日
根据《 (略) 交通运输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粤交营〔2021〕140号)、《 (略) 交通 (略) 发展改革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等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交营〔2021〕778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行收费标准
通行收费标准按照《 (略) 交通 (略) 发展改革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等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交营〔2021〕778号)执行:
(一)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鹤洲南至高栏港互通段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大林至高栏港互通段)自2023年12月9日00:00正式联网收费。
(二)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三)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 (略) 交通 (略) 发展改革 (略) 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等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交营〔2021〕77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珠海 (略) 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756-*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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