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卫生类正高级职称和卫管副高级职称拟晋升病历资料抽取及人员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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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卫生类正高级职称和卫管副高级职称拟晋升病历资料抽取及人员信息的公示

(略) 高级职称晋升工作有序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 (略)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和《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调整高级职称申报审核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太医〔2023〕85号)具体要求, (略) 2023年度卫生类正高级职称和卫生管理副高级职称拟晋升抽取(病历)资料及人员信息进行统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开监督。

公示期自**日至**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或咨询,均在正常工作时间段(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 (略) 纪检监察、人事部门进行反映(监察室0558-*/人事科0558-*),也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县人社局专技股0558-*/县卫健委人事股0558-*)。我们将对反映线索及信息予以保护,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公平公正处理,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特此公示。


附件:卫生系统病案抽取信息(正高、卫管)


太 (略)

**日

(略) 高级职称晋升工作有序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 (略)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和《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调整高级职称申报审核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太医〔2023〕85号)具体要求, (略) 2023年度卫生类正高级职称和卫生管理副高级职称拟晋升抽取(病历)资料及人员信息进行统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开监督。

公示期自**日至**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或咨询,均在正常工作时间段(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 (略) 纪检监察、人事部门进行反映(监察室0558-*/人事科0558-*),也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县人社局专技股0558-*/县卫健委人事股0558-*)。我们将对反映线索及信息予以保护,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公平公正处理,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特此公示。


附件:卫生系统病案抽取信息(正高、卫管)


太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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