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气专业2024年度预防性试验外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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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气专业2024年度预防性试验外委项目

比选公告1. 比选条件

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气专业2024年度预防性试验外委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合川三 (略) ,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拟对本项目采用比选报价方式进行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 (略) 合川区狮滩镇新屋村。

2.2 项目规模:

2.2.1 重庆合川三 (略) 电源系统设计为35kV、10kV及400V三个电压等级。安装35kV主变压器1台、10kV干式变压器9台,10kV高压电机5台。

2.2.2 35kV采用开关柜配电装置,设置线路变压器组接线,共3个间隔。分别为线路出线间隔、PT间隔、#1主变进线间隔。

2.2.3 10kV采用开关柜配电装置,设置单母分段接线,共31个间隔,分别为主变进线间隔、发电机并网柜、分段隔离柜、分段开关柜、母线PT柜、干式变出线柜、引风机出线柜、循环水泵出线柜、检修电源柜、待用开关柜等。

2.2.4 400V主厂房厂用电源设置单母三分段接线,分别为400VⅠ段、Ⅱ段、备用段兼顾保安段,配置380V备自投2台;综合泵房电源设置单母分段接线;渗滤液系统设置单母分段接线;医废系统设置单母线接线;取水站设置单母线接线。

2.2.5 保护配置:发电机保护测控,变压器保护测控,35kV线路保护测控,故障解列装置,10kV线路保护测控、电机保护测控、分段保护测控、同期、励磁、故障录波等。

2.3 比选范围:

2.3.1高压配电系统:发电机、母线、断路器、隔离手车、接地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放电计数器、电缆、变压器、高压电机、高压变频器等设备检验项目按照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进行。

2.3.2低压配电系统:母线、框架断路器、电缆、电机等设备检验项目按照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进行。

2.3.3二次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励磁调节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二次回路、直流系统(含蓄电池)等设备检验项目按照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进行。

注:取水站距离比选人项目地点8公里,投标人需自备柴油发电机。

2.4技术要求:

2.4.1必须遵循以下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860-2016

《电力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16)

2.4.2试验验收要求:

试验和检验内容应按照以下国家电力行业标准执行: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21)

《继电保护和电网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2006)

《 (略) 电力设备状态评估试验规程》Q/GDW/Z-41-457-2008

《输变电设备检修试验规程》(国家电网给水企业标准)Q/GDW 168-2008的规定和要求。

试验项目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略) 的要求;若试验过程中发现设备有不满足规定和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解决方案,并协助招标人对不满足项开展消缺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成立相应的项目组,指定一名专职的项目经理协调和调度项目实施工作。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2.5合同有效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需具备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发电厂电气设备试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导出的信用报告中显示严重违法信息,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具备2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技术响应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比选人于2023年12月7日发出比选公告,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1日内,向重庆恒 (略) 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投标人,评选时间开始前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比选文件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恒 (略) ( (略) 渝中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二号楼1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比选形式说明

本文中虽采用“招标”、“中标”、“投标”字眼,但仅为描述方便而使用上述词语,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此方式为企业采购活动的方式,本项目按此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的约束,同时,保留比选方不具理由在任何阶段取消本次比选的权利。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在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合川三 (略)

地址: (略) 合川区狮滩镇交通街196号附1号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恒 (略)

地 址: (略) 渝中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二号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3-*


比选公告1. 比选条件

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气专业2024年度预防性试验外委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合川三 (略) ,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拟对本项目采用比选报价方式进行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 (略) 合川区狮滩镇新屋村。

2.2 项目规模:

2.2.1 重庆合川三 (略) 电源系统设计为35kV、10kV及400V三个电压等级。安装35kV主变压器1台、10kV干式变压器9台,10kV高压电机5台。

2.2.2 35kV采用开关柜配电装置,设置线路变压器组接线,共3个间隔。分别为线路出线间隔、PT间隔、#1主变进线间隔。

2.2.3 10kV采用开关柜配电装置,设置单母分段接线,共31个间隔,分别为主变进线间隔、发电机并网柜、分段隔离柜、分段开关柜、母线PT柜、干式变出线柜、引风机出线柜、循环水泵出线柜、检修电源柜、待用开关柜等。

2.2.4 400V主厂房厂用电源设置单母三分段接线,分别为400VⅠ段、Ⅱ段、备用段兼顾保安段,配置380V备自投2台;综合泵房电源设置单母分段接线;渗滤液系统设置单母分段接线;医废系统设置单母线接线;取水站设置单母线接线。

2.2.5 保护配置:发电机保护测控,变压器保护测控,35kV线路保护测控,故障解列装置,10kV线路保护测控、电机保护测控、分段保护测控、同期、励磁、故障录波等。

2.3 比选范围:

2.3.1高压配电系统:发电机、母线、断路器、隔离手车、接地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放电计数器、电缆、变压器、高压电机、高压变频器等设备检验项目按照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进行。

2.3.2低压配电系统:母线、框架断路器、电缆、电机等设备检验项目按照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进行。

2.3.3二次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励磁调节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二次回路、直流系统(含蓄电池)等设备检验项目按照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进行。

注:取水站距离比选人项目地点8公里,投标人需自备柴油发电机。

2.4技术要求:

2.4.1必须遵循以下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860-2016

《电力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16)

2.4.2试验验收要求:

试验和检验内容应按照以下国家电力行业标准执行: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21)

《继电保护和电网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2006)

《 (略) 电力设备状态评估试验规程》Q/GDW/Z-41-457-2008

《输变电设备检修试验规程》(国家电网给水企业标准)Q/GDW 168-2008的规定和要求。

试验项目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略) 的要求;若试验过程中发现设备有不满足规定和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解决方案,并协助招标人对不满足项开展消缺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成立相应的项目组,指定一名专职的项目经理协调和调度项目实施工作。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2.5合同有效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需具备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发电厂电气设备试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导出的信用报告中显示严重违法信息,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具备2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技术响应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比选人于2023年12月7日发出比选公告,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1日内,向重庆恒 (略) 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投标人,评选时间开始前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比选文件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恒 (略) ( (略) 渝中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二号楼1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比选形式说明

本文中虽采用“招标”、“中标”、“投标”字眼,但仅为描述方便而使用上述词语,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此方式为企业采购活动的方式,本项目按此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的约束,同时,保留比选方不具理由在任何阶段取消本次比选的权利。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在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合川三 (略)

地址: (略) 合川区狮滩镇交通街196号附1号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恒 (略)

地 址: (略) 渝中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二号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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