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枢纽环线铁路有限公司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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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枢纽环线铁路有限公司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枢纽环线铁路有限公司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H23ZBTJ89)

一、招标条件

受天津 (略) 委托, (略)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天津 (略) 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天津 (略) 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总投资额为400.00万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的标准和要求。 2.2项目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天津 (略) 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为天津 (略) 、天津南环 (略) 、天津南环 (略) 、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提供驾驶服务,具体人员配置要求天津 (略) 14人、天津南环 (略) 7人、天津南环 (略) 15人、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7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的标准和要求。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若中标单位考核满足采购人要求,期满后可续签一年,最高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格式自定); 3.1.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主要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投标人名义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有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的经营中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犯罪、税收违法、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 (5)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产品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从2023年12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3年1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准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截图(以上资料的原件,请开标现场携带)、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q.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微信。

微信收款码

4.招标文件费的售价金额:人民币800.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各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报名。

6.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 (略) 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华鼎新区 1 号 21 号楼2门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略) , (略) 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华鼎新区 1 号 21 号楼2门纸质文件递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 (略)

详细地址: (略) 河北区八马路8号

邮政编码: *

电 话: 022-*

传 真: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邮政编码: *

项目联系人:魏工、王艳艳

电 话:*

传 真:/

邮 箱:*@*q.com

开户单位: (略) 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银行开户:*725

银行行号:*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国铁采购平台(http://**)等媒介上发布。

天津 (略)

日期 :2023年12月7日

,天津
天津枢纽环线铁路有限公司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H23ZBTJ89)

一、招标条件

受天津 (略) 委托, (略)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天津 (略) 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天津 (略) 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总投资额为400.00万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的标准和要求。 2.2项目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天津 (略) 机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为天津 (略) 、天津南环 (略) 、天津南环 (略) 、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提供驾驶服务,具体人员配置要求天津 (略) 14人、天津南环 (略) 7人、天津南环 (略) 15人、天津 (略) 运输分公司7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的标准和要求。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若中标单位考核满足采购人要求,期满后可续签一年,最高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格式自定); 3.1.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主要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投标人名义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有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的经营中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犯罪、税收违法、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 (5)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产品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从2023年12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3年1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准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截图(以上资料的原件,请开标现场携带)、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q.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微信。

微信收款码

4.招标文件费的售价金额:人民币800.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各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报名。

6.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 (略) 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华鼎新区 1 号 21 号楼2门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略) , (略) 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华鼎新区 1 号 21 号楼2门纸质文件递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 (略)

详细地址: (略) 河北区八马路8号

邮政编码: *

电 话: 022-*

传 真: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邮政编码: *

项目联系人:魏工、王艳艳

电 话:*

传 真:/

邮 箱:*@*q.com

开户单位: (略) 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银行开户:*725

银行行号:*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国铁采购平台(http://**)等媒介上发布。

天津 (略)

日期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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