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拟推荐目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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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拟推荐目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46号)、《 (略) “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甬科高〔2023〕73号)等文件精神,支持和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创新,加快重点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单位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等的推广应用。上阶段,市科技局联合相关部门启动了202 (略) 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组织推进工作。经企业申报、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以及部门联合议定,现将202 (略) 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拟推荐目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周晓裕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宁穿路 (略) 行政中心2号楼1604室

附件:202 (略) 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拟推荐目录.xlsx

(略) 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7日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46号)、《 (略) “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甬科高〔2023〕73号)等文件精神,支持和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创新,加快重点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单位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等的推广应用。上阶段,市科技局联合相关部门启动了202 (略) 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组织推进工作。经企业申报、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以及部门联合议定,现将202 (略) 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拟推荐目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周晓裕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宁穿路 (略) 行政中心2号楼1604室

附件:202 (略) 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拟推荐目录.xlsx

(略) 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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