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街与天泽大路交会东南角场地土方工程材料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临河街与天泽大路交会东南角场地土方工程材料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临河街与天泽大路交会东南角场地土方工程材料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1207-CG01-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河街与天泽大路交会东南角场地土方工程材料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 (略) ,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临河街与天泽大路交会东南角场地土方工程材料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CG01-C。
2.2招标最高限价:*.00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材料采购,具体详见材料清单表。
2.4交货地点:临河街与天泽大路交会。
2.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中 (略) (*@*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被授权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开标一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 (略)
地 址:明宇广场A2#
联系人:佟尧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略) 61栋101
联 系 人:杨忠民
电 话:*
临河街与天泽大路交会东南角场地土方工程材料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1207-CG01-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河街与天泽大路交会东南角场地土方工程材料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 (略) ,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临河街与天泽大路交会东南角场地土方工程材料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CG01-C。
2.2招标最高限价:*.00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材料采购,具体详见材料清单表。
2.4交货地点:临河街与天泽大路交会。
2.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中 (略) (*@*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被授权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开标一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 (略)
地 址:明宇广场A2#
联系人:佟尧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略) 61栋101
联 系 人:杨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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