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0813破8号关于遴选中介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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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813破8号关于遴选中介机构的公告

2018年7月16日, (略) 作出(2018)苏0813破字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对江苏高 (略) (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11月16日,洪 (略) 决定由洪泽区文旅局牵头成立的清算组为新的管理人。2020年12月1日,清算组作出成立破产管理团队的决定, (略) 已作出宣告破产裁定。2021年9月23日,清算组成立破产管理团队,全面接手管理人工作。

管理人根据项目需要,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恒隆水城项目位于洪泽区北京路北侧、建设路西侧,规划总建筑面积*.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平方米(包括架空层1317.58平方米),地下46435.45平方米。如需了解其余项目信息,请联系公告电话获取。

二、工作范围

1.对恒隆水城项目收入情况进行审核。

2.对恒隆水城项目预交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税额进行审核。

3.土地增值税清算及出具清算鉴证报告。

最终工作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三、参选资格

(略) 境内注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有从事破产或房地产项目类似工作经验者优先。除国家法定资质要求外,不设其他特定资质要求。

四、负面条件

机构及其股东或合伙人有大额负债尚未偿还完毕或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者不得报名。与高运公司不存在长期(累计1年以上)业务合作关系、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遴选程序

1.本公告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2.所有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

3.报名期限截止后,管理人会对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本次报名参选条件的,将进入遴选;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得进入遴选,不再另行通知。

4.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召开遴选会,根据审计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书面比选。本次比选将确定中选机构1名,备选机构各1名(如有),中选机构放弃中选资格或因故未能签约的,由备选机构递补。

5.确定中选机构后,管理人将向中选/备选单位发送“中选/备选通知书”。

六、提交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的机构需按照下列清单提供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业绩、破产案件或房地产项目工作经验。

3.机构及案件负责人具备破产案件或房地产项目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函。

5.《报名承诺书》(原件)。

上列材料1式4份,封面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骑缝章。

七、报名方式

按照本公告要求完整提交第六点所含材料的,视为完成报名。

1、材料递送方式:

仅接受现场递交: (略) 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北京路84 (略) ( (略) 楼上),联系电话*。

2、报名和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9日17时(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接受报名;12月9日上午9点半至11点半,下午14点半至17点接受报名)。现场提交晚于截止时间,为无效报名。

特此公告。

江苏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5日


2018年7月16日, (略) 作出(2018)苏0813破字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对江苏高 (略) (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11月16日,洪 (略) 决定由洪泽区文旅局牵头成立的清算组为新的管理人。2020年12月1日,清算组作出成立破产管理团队的决定, (略) 已作出宣告破产裁定。2021年9月23日,清算组成立破产管理团队,全面接手管理人工作。

管理人根据项目需要,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恒隆水城项目位于洪泽区北京路北侧、建设路西侧,规划总建筑面积*.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平方米(包括架空层1317.58平方米),地下46435.45平方米。如需了解其余项目信息,请联系公告电话获取。

二、工作范围

1.对恒隆水城项目收入情况进行审核。

2.对恒隆水城项目预交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税额进行审核。

3.土地增值税清算及出具清算鉴证报告。

最终工作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三、参选资格

(略) 境内注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有从事破产或房地产项目类似工作经验者优先。除国家法定资质要求外,不设其他特定资质要求。

四、负面条件

机构及其股东或合伙人有大额负债尚未偿还完毕或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者不得报名。与高运公司不存在长期(累计1年以上)业务合作关系、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遴选程序

1.本公告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2.所有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

3.报名期限截止后,管理人会对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本次报名参选条件的,将进入遴选;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得进入遴选,不再另行通知。

4.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召开遴选会,根据审计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书面比选。本次比选将确定中选机构1名,备选机构各1名(如有),中选机构放弃中选资格或因故未能签约的,由备选机构递补。

5.确定中选机构后,管理人将向中选/备选单位发送“中选/备选通知书”。

六、提交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的机构需按照下列清单提供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业绩、破产案件或房地产项目工作经验。

3.机构及案件负责人具备破产案件或房地产项目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函。

5.《报名承诺书》(原件)。

上列材料1式4份,封面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骑缝章。

七、报名方式

按照本公告要求完整提交第六点所含材料的,视为完成报名。

1、材料递送方式:

仅接受现场递交: (略) 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北京路84 (略) ( (略) 楼上),联系电话*。

2、报名和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9日17时(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接受报名;12月9日上午9点半至11点半,下午14点半至17点接受报名)。现场提交晚于截止时间,为无效报名。

特此公告。

江苏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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